李廉方

簡介

李廉方,原名步青,字福廷,號蓮舫。湖北京山人。15歲中秀才。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入湖北經心書院。1902年留學日本弘文書院速成師範科,參與創辦《湖北學生界》、《漢聲》雜誌,鼓吹社會改革。次年被清政府取消學籍,勒令回國,寓居武昌花園山孫森茂花園。時興中會會員吳祿貞任職武昌,常和呂大森、李書城、耿伯釗等聚會於李之寓所,暢談革命,聯絡志士,並介紹青年潛入軍隊,以運動新軍;李負責接待、組織和經費籌措。其寓所被稱作“花園山機關”,後為湖廣總督張之洞察覺,將與會骨幹分別遣離。

生平

1903年底,李調湖南,歷任湖南學務處主辦,長沙明德、經政學堂堂長,長沙中路師範學堂教員等職。1906年回武昌,先後任湖北師範戊堂堂長和兩湖總師範學堂、安陸府師範學堂教員。日知會劉靜庵、胡瑛等被捕入獄時,曾出力營救。

辛亥首義後,先後任鄂軍都督府首席秘書、季雨霖北伐軍顧問官、襄陽衛戍司令兼襄陽道、宜昌府知事及中華書局、商務印書館編輯。1912年5月在北京召開的全國臨時教育會議上討論政府關於擬定中華民國國慶日提案時,首先提出以首義日——10月10日為國慶日,得到與會3/4代表附議,經臨時參議院決定通過施行。1916年起,先後任教育部視學主任,河南省教育廳廳長,武昌高等師範學校事務處主任、教授,河南大學文學院院長。1932年開封教育實驗區委員會成立,任實驗區主任委員,寫成《改造國小國語初步課程方案》,即“廉方教學法”,在開封實施,取得效果。

抗日戰爭期間,隨教育部入川,擔任長江流域國小流亡教師教學指導、教育部教材編審委員會委員及國民參政會參政員。在此期間,與教育界舊友中共代表董必武、林伯渠等過往較密,在參政會上不提案、不發言、不舉手,時稱“三不”參政員。

1945年應聘回鄂,任湖北通志館副館長兼總纂。以業餘時間著成《辛亥武昌首義記》和《京山新志·輿地誌》。武漢解放前夕,與張難先、李書城等發起成立湖北人民和平促進會,呼籲國內和平,並帶頭髮起贊成中共八項和平條件的簽名運動。以後又投入反搬遷、反破壞鬥爭。

1949年9月,應中共中央電邀參加各界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新中國建立後,歷任中央文化教育委員會委員、中南軍政委員會委員、中南教育部副部長、湖北省人民政府委員、省政協副主席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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