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0年09月—1984年07月 成都電訊工程學院光電子技術系學生
1984年07月—1990年04月 成都電訊工程學院光電子技術系教師(其間,87年09月—90年03月成都電訊工程學院管理工程系工業管理工程專業在職研究生)
1990年04月—1990年12月 中國電子科技大學政治輔導員、團委書記
1990年12月—1993年08月 深圳賽格集團戰研室副主任、董事會辦公室副主任、 經濟技術研究所所長
1993年08月—1999年01月 深圳市總商會副秘書長、經濟工作部副部長、部長(97年01月)(其間,97年09月—98年12月被市委組織部選派到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進修)
1999年01月—2001年08月 深圳市總商會秘書長、黨組成員 (其間,01年01月—01年08月被省委組織部選派到中共廣東省委黨校中青年幹部進修班學習)
2001年08月—2004年03月 深圳市科技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其間,03年03月—06年12月電子科技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
2004年03月—2005年11月 深圳市知識產權局(著作權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5年11月—2006年08月 深圳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
2006年08月—2006年10月 中共深圳市福田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06.09)、區政府黨組書記(06.09)
2006年10月—2008年05月 深圳市福田區委副書記、區長、區政府黨組書記
2008年05月—2009年05月 深圳市福田區委書記、區長、區政府黨組書記
2009年05月— 深圳市福田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0年4月30日,廣東省紀委證實李平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
相關處罰
2008年至2009年間,李平利用擔任深圳市福田區區委書記兼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為深圳金光華實業集團公司獲得華新村改造項目等提供幫助,接受金光華公司董事長李亞鶴賄送的港幣400萬元。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以受賄罪判處李平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