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她在一次突然的大火災難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搶險救災作用,多次沖入火災現場,搶救財產、資料,與戰友三次緊急轉移看守所在押的46名犯罪嫌疑人,導致胎兒流產 。2004年借調到宜賓市人民檢察院工作,2005年調宜賓市人民檢察院監所處工作,同年任命為宜賓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現任監所處副處長、二級檢察官。曾被評為四川省政法先進幹警,省勞動模範、省“三八”紅旗手,被省檢察院記個人二等功,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模範檢察官” 光榮稱號,2007年被選為主席團成員參加中國共產黨四川省委第九次代表大會。2010年被國務院授予“全國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