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清,民國4年(公元1915)生,河北徐水縣劉莊村人。民國27年(公元1938)參加抗日武裝。歷任區游擊隊長、縣大隊長、步兵某師590團團長、滄州軍分區副司令員等職。
民國28年(公元1939),李子清帶領20名游擊隊員於東史端鄉北營村伏擊日軍小隊,擊斃日軍3人,活捉4人,繳獲大槍7支。民國30年(公元1941)秋後,抗日鬥爭十分艱苦,日軍駐徐水憲兵隊特務隊長趙四、崔莊日軍據點特務隊長商金貴及徐水第二警察所(駐大東張)所長吳子實為非作歹氣焰囂張,廣大軍民對其恨之入骨。李子清根據縣委指示,帶領武裝工作隊員陳國華等,通過“內線”,引蛇出洞,先在茂山 衛村地和崔莊集市處決吳子實和商金貴,後於商莊村西設伏擊斃趙四,為人民除掉三大禍害。
民國32年(公元1943)1月,李子清與一名區幹部去胡渠開會,途中突遭5名日軍偷襲,隨行區幹部犧牲,李子清佯裝中彈,當敵人迫近便一躍而起,順勢砸死一人,飛起一腳,踢侄踩住1人,左臂挾住1人,剩餘兩個倉惶逃竄,被李子清抬手擊斃其一。經十分鐘搏鬥,被踩被挾之敵相繼斃命。
為解決彈藥不足,李子清捎給崔莊據點偽軍中隊1張字條,限其3日內送子彈3000發。懾於李子清威名,子彈如數運到。中隊長為向上司交帳,謊稱“被八路軍包圍,激戰兩小時,耗子彈三千發”。日軍對李子清既恨又怕,多次懸賞重金捕捉李子清,但他毫不傳膽怯。
民國33年(公元1944)李子清出席晉察冀邊區群英會,榮獲“一級戰鬥英雄”稱號。後人譽之為“徐水李向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