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超(1904—1968)
生於1904年2月27日(清光緒三十年正月十二)。遼寧遼中人,原名李樹萬,字上林。日本陸軍士官學校中國隊第二十期步兵科肄業。
1928年5月因抗議日軍在濟南的暴行而被士官學校開除。7月出任福建省防軍教導團(團長蕭叔萱)第二期第2隊少校隊長。11月調任教導團特務連少校連長。
1929年3月辭職賦閒,旋出任國民革命軍天津警備司令部(兼司令傅作義)參謀處(處長苗玉田)中校參謀。
1930年4月所部併入第3方面軍(總司令閻錫山)第10軍(兼軍長傅作義),升任參謀處(兼處長張濯清)上校參謀。
1931年1月改任東北邊防軍第7軍(軍長傅作義)參謀處(處長張濯清)上校參謀。6月所部改稱第35軍(軍長傅作義),仍任參謀處(處長張濯清)上校參謀兼軍事教育班教育長。
1935年5月28日敘任陸軍步兵中校。
1936年9月兼任綏遠省防共常備隊(主任金中和)副主任。
1937年1月調兼綏遠省國民兵(司令袁慶曾)副司令。10月升任綏遠省國民兵(轄三旅)少將司令。12月所部改編為綏遠省游擊軍(轄三旅),仍任少將司令兼第35軍軍政幹部訓練所(所長蘇開元)教育長。
1938年3月調任第2戰區北路軍總司令部(總司令傅作義)少將附員。
1939年1月調任第8戰區副司令長官部(副司令長官傅作義)少將附員。
1945年6月15日晉任陸軍步兵上校。8月升任第12戰區司令長官部(司令長官傅作義)中將高級參謀。
1946年6月調任國防部(部長白崇禧)中將部員。7月9日獲頒四等雲麾勳章。
1947年8月調任東北行轅(主任熊式輝)中將高級參謀兼瀋陽市民眾自衛總隊總隊長。
1948年1月調任華北剿匪總司令部(總司令傅作義)中將高級參謀。
1949年1月22日在北平隨部接受人民解放軍和平改編。4月因案被捕。
1953年3月獲釋後定居北京。
1968年9月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