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明代光祿大夫]

李善,隴州人(今城關鎮),歷任南京廣西道監察御史、浙江道監察御史、南京都察右副御史。嘉靖四年(1525),封為進階光祿大夫。

李善(1442~1525) ,人(今城關鎮),成化十四年(1478)進士,授南京廣西道監察御史,曾上書檢舉太監梁芳特違法。明孝宗弘治四年(1491),任浙江道監察御史巡視遼東時,查出韋太監放縱下屬侵吞軍餉,朝廷將有關官吏全部罷免,又上疏罷免了都督王鎧、孫貴的官職。不久,升任河南按察司僉事,發現守信侯張鶴齡同族侄子,依仗權勢欺壓百姓,民怨鼎沸,將其侄流放邊疆。張湫河(今山東省壽張縣東北)和黃陵河先後決口,李善率領民眾治水,因功改升湖廣按察司僉事,李又設計將自立帝號、攻陷城池的湖廣參議何維擒獲,使政局得以穩定。荊襄王景陽用邪道蠱惑民眾,李捕其首領,寬免協從,眾皆歸順。十四至十七年(1501~1504)任山東按察司兵備和山西按察使。正德元年(1506)任四川右布政使,派人宣諭朝廷恩德,使少數民族酋長先後歸順。武宗皇帝賞給李大紅錦衣1套,白金100兩,升為南京都察右副御史。十五年(1520),又升任南京工部尚書,監修孝陵,竣工後因病乞歸。嘉靖四年(1525),封為進階光祿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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