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及蘭

李及蘭

李及蘭(1904—1957),字治方,廣東陽山縣大崀鄉茶坑村人。1924年加入中國國民黨。同年6月,考入黃埔軍校第一期。1936年1月授陸軍少將。1940年1月任第九十四軍軍長。1943年任長江上游江防副總司令。1947年起任中央訓練團副教育長、總參謀次長。1948年9月授陸軍中將。1949年夏任廣州綏靖公署副主任,廣州衛戍總司令,直接指揮炸毀海珠橋的行動。1949年赴香港。1951年2月由香港赴台灣。1957年病逝。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李及蘭家世務農,有田產數十畝。縣立高等國小畢業,廣東省第一中學修業二年。

1924年2月由中國國民黨廣州市區黨部委員朱節山、邱凌霄介紹加入中國國民黨。同年5月由張善銘、馮菊坡推薦報考黃埔軍校。同年6月,考入黃埔軍校第一期第二隊學習。

民國14年(1925)升任第三師第八團第三營營長,後任黃埔陸軍官學校第三期入伍生區隊長。

民國15年(1926)7月參加北伐。

民國17年(1928)4月先後任第3師第8團團長、第21師第4團團長、第3師第18團團長。

民國18年(1929)2月任第45師步兵第133旅第265團團長。

民國19年(1930)年任教導第3師步兵第2旅少將旅長。

民國20年(1931)3月任第18軍第14師第41旅旅長。

民國21年(1932)任第52師第155旅旅長。

民國22年(1933)8月入陸軍大學第10期學習,並調任軍事委員會參議。

民國24年(1935)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行營陸軍整理處軍官教導團第3營營長。

民國25年(1936)1月授陸軍少將。同年11月任第四十九師師長。

民國27年(1938)任第五十五師師長,參加武漢會戰。

民國28年(1939)5月參加隨棗會戰。

民國29年(1940)1月24日任第94軍軍長,兼宜巴要塞守備司令,負責長江防務。5月,參加棗宜會戰。

民國32年(1943)任萬縣警備司令、長江上游江防總司令部中將副總司令,參加鄂西會戰,因戰功被國民黨授予寶鼎勳章。

民國34年(1945)抗戰勝利後任淞滬警備副總司令兼任吳淞要塞司令。

民國35年(1946)4月任淞滬警備總司令。同年10月,任第六綏靖區副司令官。

民國36年(1947),歷任中央訓練團副教育長、三青團南京夏令營副主任、中央炮兵學校副主任、中央各軍事學校畢業生調查處主任。同年12月,當選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

民國37年(1948)7月31日,任國防部參謀次長。9月22日任中將。

民國38年(1949)8月,任廣州綏靖公署副主任兼廣州衛戍總司令,直接指揮炸毀海珠橋的行動。10月,隨國民黨撤退,先到香港,1950年2月轉台灣。1957年3月21日病逝於台北。台灣出版有《李及蘭將軍傳略》等。

後世紀念

李及蘭故居位於廣東省清遠市陽山縣大崀鎮茶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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