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傑烈士
李光傑,中國烈士之一,創辦過《新新書社》和《新聲周刊》等,1937年12月28日,被敵人用馬車拉到石家莊任栗村槍殺。
1920年春本村初小畢業後,考入縣立第一高小。受進步教師段慎五影響,積極接受新思想,嚮往革命,追求進步。經常閱讀《嚮導》、《中國青年》等進步刊物。1923年,與陳國淦、陳國乾、劉海潮、劉於漢、邢榮達等進步同學創辦了霍縣“旬刊學社”,編輯出版《一高旬刊》,“以宣傳新教育、新文化為任務”,他是該社主編之一和主要撰稿人。1924年夏,從霍縣一高畢業,考入山西省立第六中(臨汾),此間與同學張振山等人創辦《新新書社》和《新聲周刊》等,在青年學生中廣泛宣傳馬列主義。同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6年夏,正式轉為中共黨員。常深入農村組織農民協會,開展農運工作。1927年10月,中共山西臨時省委代書記王鴻鈞到霍縣視察,整頓霍縣黨的組織,他擔任中共霍縣縣委書記。大革命失敗後,他不顧個人安危,繼續堅持黨的工作,使霍縣成為中共山西省委活動的主要基地之一。1928年2月,中共山西省委擴大會議在霍縣城東北頂廟內召開,他代表霍縣縣委出席這次會議,聽取黨的“八七”會議精神的傳達,選舉了新省委。同年3月,中共山西省委再次在霍縣北頂廟召開重要會議,他參加了會議,並在會後率領縣委一班人冒著危險,深入各地傳達貫徹會議精神。連續3次在北頂廟召開會議,研究開展黨的活動,使霍縣黨組織在極其艱難與惡劣的環境中鞏固和發展。1929年,霍縣黨員人數由1927年的27人發展到40多人。1929年初,被閻錫山憲兵偵糾隊抓捕,押送太原山西省國民黨清黨委員會,後轉山西第一監獄,判刑後於1931年轉入山西省反省院。在獄中,他參加了絕食鬥爭。1933年出獄後返回霍縣,繼續從事革命活動。後經史化民介紹,到石家莊市任栗村派出所秘書,以此為掩護進行黨的地下工作。1936年12月,再次被捕,押到河北獲鹿縣監獄。1937年12月28日,被敵人用馬車拉到石家莊任栗村槍殺。赴刑場時,一路大義凜然,鐵骨錚錚,痛斥國民黨黑暗統治,路旁圍觀民眾無不為之動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