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北宋官吏]

李先[北宋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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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信州、南安軍,撫楚州,歷利、梓、江東、淮南轉運使。壽春民陳氏施僧田,其後貧弱,往丐食僧所而僧逐之,取僧園中筍,遂執以為盜。先詰其由,奪田之半以還之。所至治官如家,人目以俚語:在信為“錯安頭”,謂其無貌而有材也;在楚為“照天燭”,稱其明也。楚有民迫於輸賦,殺牛鬻之。里胥白於官,先愍焉,但令與杖。通判孫龍舒以為徒刑,毀其桉。明日龍舒來,先引囚曰:“汝罪應杖,以通判貸汝矣。”遣之出。

李先,字淵宗,李兌從弟,許州臨潁人。起進士,為虔州觀察推官,攝吉州永新令。兩州俗尚訟,先為辨枉直,皆得其平。

積官至秘書監致仕。兄兌尚無恙,事之彌篤。以子敘封,得太中大夫,閒居一紀卒,年八十三。子庭玉,年六十即棄官歸養。人賢其家法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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