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行為
現行婚姻法規定,中國實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人口與計畫生育法規定,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畫生育的義務,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
然而,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西溫莊鄉西攢村,身為區人大代表的原村民委員會主任李俊文,竟有4個“老婆”,共生育了10個子女。證據顯示,其中3個“老婆”和9個子女的戶口都落在了村里。
妻兒
李俊文明媒正娶的老婆叫胡永仙,是榆次市人,20世紀90年代初與李俊文結婚,共為李俊文生育了4個女孩。第4個女孩生下後送給了李俊文嫂子的姐姐撫養,夫妻倆又從別人處抱養了一個男孩。
李俊文的“二老婆”叫胡燕燕,1983年出生,是靜樂縣人,2003年剛滿20周歲時就為李俊文生下了一個女兒,2009年時又為李俊文生下了兩個女兒。
李俊文的“三老婆”叫李紅紅,1984年出生,是西攢村本村人,2005年為李俊文生下了一個女孩,2011年11月份又為李俊文生下了一個男孩。
李俊文的“第四個老婆”,是來自平遙的姑娘王福梅。王福梅在李俊文開辦的攪拌站上班,2010年時兩人好上了,公開在攪拌站里同居,2011年12月份,王福梅為李俊文生下了一個男孩。
截至2012年12月,李俊文的老婆、“二老婆”不在村里住,只有李俊文與“三老婆”李紅紅公開住在村里。因為2011年李俊文在村委會換屆選舉中落選了,“四老婆”王福梅和兒子的戶口在村里不好落了,王福梅就帶著孩子走了。
背景
據村民們介紹,李俊文在2003年當上村委會主任之前,家裡很窮,五間平房連個院牆都沒有,還有外債。2003年,他通過威逼利誘等不正當手段當上了村委會主任,直到2011年12月10日換屆被選下台,連任三屆幹了9年的村委會主任。其間,在2010年,李俊文又當上了小店區人大代表。
有著2000多畝地的西攢村,位於太原市汾東商務區中心地帶,緊挨太原大學城,寬約五六十米的太太(太原-太谷)公路從村東面經過,村西是大運(大同-運城)國道,規劃中的榆次至晉祠的十號線從村北經過,優越的地理位置,使西攢村的土地價格近年來飛漲。
村民們反映,在絕大多數村民還在主要依靠種地和打工維持生活的時候,身為村委會主任的李俊文,則開始暴富。
查處
從2010年6月到2012年4月就連續發生了11起村民被傷害的刑事案件,現警方已破了5起,共涉及犯罪嫌疑人20多人。犯罪嫌疑人都招供是李俊文出錢並指使他們幹的。被傷害的村民李新牛、李冬娃、李治國、李寶貴4人,經公安部門法醫鑑定均為輕傷害。經過區人大的許可,李俊文因涉嫌傷害犯罪已於2012年10月26日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取保候審。
從小店區人大常委會的檔案——《關於批准對區人大代表李俊文採取強制措施的決定》中看到了這樣的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規定,太原市小店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10年10月25日聽取和審議了《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關於報請許可對區 人大代表俊文採取強制措施的報告》,決定予以批准。根據法律規定,李俊文的區人大代表職務也已被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