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他15歲那年,他寫下了自己的《第一號鋼琴奏鳴曲》Op.1,並於次年在卡耐基音樂廳親自首演。曾師從大衛·戴爾默德(David Diamond)和溫森·帕西徹蒂(Vincent Persichetti)習作曲,師從傑科·雷特納(Jacob Lateiner)習鋼琴演奏,師從萊茨羅·哈拉茨(Laszlo Halasz)習指揮。1987年,他以音樂藝術博士學位畢業於朱麗亞音樂學院。並多次以鋼琴演奏家以及指揮家的身份參與音樂會和錄音。
李伯曼的作品是美國當代作曲家中被演奏的最多的。在現代音樂作品經歷了無調性、十二音系列、先鋒等等作曲風潮後,作曲界又有回歸曲調和強調可聽性的傾向。李伯曼的作品就是在這種背景下應運而生了。他的作品有調性、有傳統的結構、還揉合了一些流行音樂的因素,深受廣大民眾的歡迎。其中的代表作有《第二鋼琴協奏曲》Op.36、《長笛與鋼琴奏鳴曲》Op.23、《長笛與樂隊協奏曲》Op.39,以及一系列鋼琴獨奏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