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法官
朱軍,系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郵政分局職工兼保全隊長,三年前與妻子離異,跟年邁的父母一起生活。2010年6月1日早上7時30分左右,朱軍來到郵政分局保全隊,找到保全隊副隊長,謊稱要去市郵政局驗槍,領取一支微型衝鋒鎗、兩支手槍。隨後他便到法院作案。上午9時50分左右,他帶著槍衝進零陵區法院,在4樓辦公室,看見正在研究案子的幾位法官,隨即進行掃射,當場造成3名法官死亡、3名法官受傷。隨後,朱軍舉槍自殺。
行兇原因
朱軍07年跟愛人離異,至今跟年邁的父母一起生活。他跟愛人離婚時,因涉及財產分割,曾跟前妻鬧上法庭。當地法院根據情況作出其妻賠償朱軍兩萬元的決定,但朱軍認為法院判決不公,由此產生怨恨。
隨後,朱軍得知自己已身患絕症,情緒一度十分低沉。作案前在家中休息了兩個月,3天前才回到單位繼續上班。朱軍此次行兇對象來自基層法庭,不是此前參與判決的法官。
婚姻
2007年於前妻離婚,兒子至今在部隊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