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興有

朱興有,男,1955年5月生,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任該系主任,中國法學會西部開發法律研究會理事,教授。 調入深圳前,執教於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以研究審判理論為主,主編並出版《中國民事審判學》專著,開了專項審判理論先河,前最高法院院長鄭天翔題寫書名,副院長馬原作序。 另公開發表的“鄧小平治理腐敗理論研究”論文兩篇,均被“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

朱興有,男,1955年5月生,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任該系主任,中國法學會西部開發法律研究會理事,教授。本人從教經歷分為調入前及調入後兩個階段。調入深圳前,執教於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以研究審判理論為主,主編並出版《中國民事審判學》專著,開了專項審判理論先河,前最高法院院長鄭天翔題寫書名,副院長馬原作序。另參加最高人民檢察院九五項目“檢察機關內部監督理論研究”並獲本系統“金鼎獎”表彰。調入深圳後,主編省級科研項目《新型經濟犯罪研究》專著並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從體例到內容都有一定突破。另公開發表的“鄧小平治理腐敗理論研究”論文兩篇,均被“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本人十多年的教師生涯中共出版專著與教材和工具書等十餘部、發表論文二十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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