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廷聲

嘉靖六年,升福建左布政使。 嘉靖九年,升刑部右侍郎。 4明實錄:世宗實錄

人物介紹

朱廷聲(?-1537年),字克諧,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進賢縣(今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人,明朝刑部侍郎。
弘治十二年,登進士,授行人,後改監察御史。正德初年,太監劉瑾擅政。朱廷聲上疏進言請誅殺劉瑾,後被誣陷為奸黨,罰米落職。劉瑾被誅後,起用為浙江按察使司僉事。正德十六年,改湖廣按察司副使。嘉靖二年,升任河南布政司左參政、湖廣右布政使。嘉靖六年,升福建左布政使。次年,升都察院副都御史,巡撫湖廣等地。嘉靖九年,升刑部右侍郎。

史書記載

1明實錄:武宗實錄 ,24卷
2《明史》(卷188):“朱廷聲,字克諧,進賢人。弘治十二年進士。嘉靖中,終刑部右侍郎。”
33.0 3.1 明實錄:世宗實錄 ,31卷
4明實錄:世宗實錄 ,94卷
5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國朝獻徵錄》(3冊46卷):公諱廷聲姓朱氏世居進賢登弘治己未進士拜官行人以狷介聞 武宗時中官劉瑾以勢躪籍中外天下側目廷聲乃上疏請誅奸慝以清君側瑾銜之矯 詔誣逐黨人中以危禍罰米落職勒停十年公毅然當之不為禍怵逮瑾伏誅公道昭明歲辛未以錄用言官疏銓部題公復起秩即署歷官浙江按察司僉事湖廣副使河南左參政湖廣右布政使福建左布政使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撫湖廣復升刑部右侍郎公忠勤廉介以次敘遷其僉憲兩浙也平劇賊湯毛九亂將卒向義而成功士畏威而懷德其副憲湖省也備兵辰沅而苗夷率服明刑弼教而黌校安業勒勛邊石肖像生祠任河南救荒善政而民不阻飢小灘漕兌而軍民胥利其擢中丞也力贊 顯陵工成屢承 先帝金帛殊 賜會荊襄地方值歲凶荒百姓飢疫流離載道老幼失所公目擊其艱乃嘆曰此莫非 天子百姓可忍使填溝壑乎況此等雖值天時之變實皆為吾民父母者之責也遂疏出內帑數萬全所活不可勝計既又奏收贖律鈔官司無得侵濫俱貯以備賑荒迄今守為定典及升刑侍公主之以忠誠佐之以明允時無冤民直巳抗節恥屈權貴會有風雷彗孛天變例有陳言公遂抗疏乞休雖蒙 溫旨慰留公曰吾為國重臣不能上消天變可屍位乎歸志益決力以疾辭 聖諭雲 朱廷聲 既稱患病準回籍調理痊可之日有司奏來起用後以擢取風憲官員事例奏 請起用公力辭以疾至嘉靖丁酉八月二十四日竟以疾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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