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國華[近代人物]

朱國華,男,1907年出生於江蘇東海縣,畢業於廈門大學法律系,任無錫地方檢察官,是朱自清的三弟。

朱國華,朱自清的三弟,廈門大學法律系畢業,拿全額獎學金,還是學生會主席。抗戰勝利後在無錫地方法院擔任檢察官,任上也是兩袖清風,廉潔自守。

有一次,朱國華在路上遇見一名富商,富商見到他就彎腰鞠躬,一時沒反應過來,富商迅速拿出幾根金條往他懷裡塞。朱國華吃了一驚,不知道怎么回事。原來這是一位開銀樓的商人,有樁官司經叔祖審理獲得勝訴,使其免於破產,富商以此表示感謝。朱國華就說,勝和敗都靠依據法律,我沒有做什麼,東西不能拿。富商隨身掏出一支派克筆,一定要做個紀念。他一看推不掉,轉身就走了。

1953年由於所謂歷史問題和海外關係的牽連,朱國華被剝奪了工作權力,失業在家多年,生活困難,但是他沒有一味抱怨,而是每天義務掃大街,給孩子補文化課。一家五口的生活全靠妻子支撐。本來想要哥哥朱物華安排一個圖書館工作的位子,但二哥不肯濫用職權。幾十年里,朱物華一直拿自己的工資接濟弟弟。1988年,已經82歲的朱國華才得到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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