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國根

男,1950年10月出生,安徽霍邱人。中共黨員。畢業於安徽廣播電視大學。現任安徽省金寨縣人民檢察院民行科科長,檢察員。

基本信息

1968年入伍,1979年由部隊轉業到金寨縣人民檢察院工作。歷任書記員、助檢員、檢察員、駐供銷杜檢察室副主任、偵查科長、反貪局副局長、批捕科副科長和民行科科長。榮立軍後勤部三等功和地區檢察分院二等功各1次,榮獲全區檢察系統先進個人稱號,受到縣委、縣政府表彰2次。從事檢察工作20年來,兢兢業業,格盡職守。駐供銷社檢察室期間,依法查處了一批利用塗改和撕毀發票存根的手段進行貪污的犯罪案件,懲處了腐敗分子,為國家挽回損失120多萬元。在任偵查科長和反貪局副局長期間,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身先士卒。拒吃請數十次,拒賄賂數千元。在辦生產銷售假稻種一案中,跋山涉水,徒步深入農戶家中,懲治了坑農害農的犯罪分子,維護了農民的利益。查處了銷售偽劣蠶種一案,挽回損失130餘萬元。在民行科,半年中立查民事行政案件6件,開創了金寨民行工作的新局面。在出差途中,一次赤手空拳,與另外兩名同志一起,擒拿了3名持刀入室的搶劫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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