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偉靜

朱偉靜

朱偉靜,男,曾任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

人物履歷

1979.11—1983.10 中國人民解放軍南京軍區83479部隊警通連戰士

1983.10—1990.06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工商局延北工商所幹事,辦公室組織人事幹部、科員,市場管理科副科長,經濟監察科(隊)副科(隊)長

1990.06—1994.01 共青團杭州市下城區委副書記、書記

1994.01—1998.09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區分局黨委委員、副政委,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1998.09--2002.06 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長

2002.06--2011.12 浙江省杭州市高新開發區(濱江)黨工委委員,黨委常委、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1.12--2014.04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特警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

2014.04--2015.01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2015.01--2016.11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巡視員

2016.11--2018.09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巡視員

2018.09--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

任免信息

2018年9月2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決定:免去朱偉靜的杭州市公安局巡視員職務。

人物事件

2019年2月4日訊息,2018年7月以來,浙江省紀委省監委成立特偵組,依紀依法查辦杭州市濱江區以虞關榮為首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背後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對11名涉案的黨員領導幹部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依法採取了留置措施。經查:杭州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朱偉靜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涉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徇私枉法罪、受賄罪。

日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省紀委省監委依紀依法對上述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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