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伯玉

朱伯玉,男,漢族,1967年10月日出生,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現任山東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代表作品《論公證債權文書的功能擴張與可訴性》、《循環經濟法制論》等。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姓名:朱伯玉

性別:男

出生年月:1967.10

職務:副院長

職稱及任職時間:教授,2007.01

指導層次:碩士

指導一級學科:社會學

學歷學位:研究生,碩士

畢業院校及時間: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2000.07

所學專業:法律

教學、科研、課題情況及指導研究生情況簡介:

學術簡歷

現任山東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碩士生導師,青島大學碩士生導師。山東大學博士生,美國University of Minnesota高級訪問學者。

主要研究領域為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法律社會學等。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規劃基金項目、山東省社科規劃重點研究項目等科研項目10餘項,參與完成中國—歐盟基金項目1項;在中外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50餘篇;在人民出版社等國家重點出版社出版著作10餘部;獲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等科研獎勵20餘項。

教學情況

為本科生講授契約法、民法等,為研究生開設社會法律問題研究等課程。連續多年教學質量評價優秀並獲校教學優秀獎。

研究生培養情況

自2005年起擔任碩士生導師,共培養研究生20餘人,其中現指導社會學專業在校研究生5名。指導的每名研究生都取得多項研究成果。多人獲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幹部、優秀畢業生、科匯獎學金等榮譽,其中2人獲省級優秀畢業生稱號,3人獲“挑戰杯”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校特等獎或一等獎。

主要教學科研成果

①主持或參與科研情況

已結題的項目主要有:

(1)“文科研究生創新能力培養問題與對策研究”,山東理工大學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研究項目,排名第1

(2) “山東省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法規建設研究”,山東省軟科學研究計畫項目,排名第1

(3) “循環經濟法制建設的理論與實踐”,山東省社會科學規劃重點研究項目,排名第1

(4)“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法律問題研究”,山東省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排名第1

(5)“中國地方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培育:公眾意識與執業人員素養提升”,中國—歐盟基金項目,參與

在研項目主要有:

(1)“發展低碳經濟的政策研究”,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基金項目,排名第1

(2)“理工類高校文科專業的定位及其課程建設研究”,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排名第3

②獲獎情況

(1)“公司治理法律問題研究”, 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 排名第1

(2)“商標反向假冒行為的法律研究”,淄博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設精品工程獎, 獨立

(3)“循環經濟叢書”(副主編),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排名第3

③論著發表情況

(1)論文“論多邊文化支撐下的國際生態合作”,載《文化研究》2008年第3期。合著。

(2)論文“勞動契約與農民工勞動權益問題”,載《求索》2011年第2期。合著。

(3)論文《域名權可為抵押權標的之民法分析》,載《法學論壇》2005年第2期。

(4)論文《論公證債權文書的功能擴張與可訴性》,載《東疆學刊》2011年第4期。

(5)論文"Study on the Law Regulations about Circular Regions",Journal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Vol.2,No.1,2009.

(6)論文"Further Discussion on Exploitation of Renewable Energy Sources and Its Legal Regulations",Energy Procedia.Vol.5, 2011. EI

(7)專著《公司治理法律問題研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8)專著《循環經濟法制論》,人民出版社2007版。

(9)專著《環境法理論與實踐》,民眾出版社2005年版。

(10)編著《契約法學》,民眾出版社2011年版。

主要社會任職

山東省生態文明研究會理事,山東省法學會理事,山東省生態文化與循環經濟軟科學研究基地循環經濟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淄博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通訊評審專家。兼職律師、仲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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