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之馮

朱之馮(-1644年),京郊大興人,字樂三,大興人。天啟五年進士,曾在山東做地方官,明末任宣府(距北京西北100多公里)巡撫。

人物簡介

天啟五年進士,曾在山東做地方官,明末任宣府(距北京西北100多公里)巡撫。這時李自成軍隊來勢洶洶,朱之馮召集屬下,要歃血死守,城中軍民皆言請降。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六日,李自成陷宣府,總兵王承允和杜勛出城三十里迎接,巡撫朱之馮大罵:“爾上所倚信,特遣爾,以封疆屬爾。爾至即通賊,何面目見上?”杜勛一言不發,大笑而去。朱之馮登上城樓,下令開炮,左右默然,無一人上前。于是之馮親自點火放炮,又被左右拉住。這時大炮的線孔已被鐵釘釘死。朱之馮嘆道:“不意人心至此。”見大勢已去,寫完遺書,自縊死[1]。

注釋

1,《明通鑑》卷九十

明史記載

朱之馮,字樂三,大興人。天啟五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榷稅河西務。課贏,貯公帑無所私。以外艱去。

崇禎二年起故官,進員外郎。坐罣誤,謫浙江布政司理問。稍遷行人司副,歷刑部郎中,浙江驛傳僉事,青州參議。盜劫沂水民,株連甚眾。之馮捕得真盜,大獄盡解。擒治樂安土豪李中行,權貴為請,不聽。進副使,齎表入都,寄家屬濟南。濟南破,妻馮匿姑及子於他所,而自沉於井。姑李聞之,為絕粒而死。柩還,之馮廬墓側三年。起河東副使。河東大猾朱全宇潛通秦賊,之馮至則執殺之,部內以寧。之馮自妻死不再娶,亦不置妾媵,一室蕭然。

十六年正月,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司餉主事張碩抱以克餉激變,群縛碩抱。之馮出撫諭,貸商民貲給散,而密捕誅首惡七人,劾碩抱下吏。軍情帖然。

明年三月,李自成陷大同。之馮集將吏於城樓,設高皇帝位,歃血誓死守,懸賞格勵將士。而人心已散,監視中官杜勛且與總兵王承允爭先納款矣,見之馮叩頭,請以城下賊。之馮大罵曰:“勛,爾帝所倚信,特遣爾,以封疆屬爾,爾至即通賊,何面目見帝!”勛不答,笑而去。俄賊且至,勛蟒袍鳴騶,郊迎三十里之外,將士皆散。之馮登城太息,見大炮,語左右:“為我發之!”默無應者。自起爇火,則炮孔丁塞,或從後掣其肘。之馮撫膺嘆曰:“不意人心至此!”仰天大哭。賊至城下,承允開門入之,訛言賊不殺人,且免徭賦,則舉城譁然皆喜,結彩焚香以迎。左右欲擁之馮出走,之馮叱之,乃南向叩頭,草遺表,勸帝收人心,厲士節,自縊而死。賊棄屍濠中,濠旁犬日食人屍,獨之馮無損也。

同日死者,督糧通判朱敏泰、諸生姚時中、副將寧龍及系獄總兵官董用文、副將劉九卿及里居知縣申以孝,其他婦女死義者又十餘人。福王時,贈之馮兵部尚書,謚忠壯。

勛既降賊,從攻京師,射書於城中。城中初聞勛死宣府,帝為予贈廕立祠,至是以為鬼。守城監王承恩倚女牆而與語,縋勛入見帝,盛稱自成,“上可自為計”。復縋之出,笑語諸守監曰:“吾輩富貴自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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