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本間伊都子原籍台灣,後歸化日本籍。2006年6月,她用紗布包著眼睛,由當時的民代湯火聖陪同舉行記者會,指控遠航空服員搬運行李砸傷她,造成她左眼失明,左側後臼齒碎裂。
她強調,眼睛先是紅腫,後來病情加重,她到眼科就診,轉診高雄榮總,最後經日本天理醫院診斷左眼失明。本間伊都子求償上千萬元新台幣,遠航表示難以接受,她便控告兩名空服員業務過失重傷害;檢方不起訴後,她又聲請再議。
台北地檢署三度調查,都以證據不足將空服員不起訴,但發現實情與本間伊都子的指控出入頗大,認為她涉及誣告,決定主動追查。
案件介紹
本案的日籍婦人,因涉嫌誣告遭檢方限制出境後,在抗告書中,曾暗示如果不撤銷她的境管,威脅檢恐影響“台日關係”,遭檢方從重求處2年6月重判,並於服刑後驅逐出境,但法院考慮本間伊都子出生台灣,現已歸化日籍,在台仍有包括母親在內的親友,宣告無驅逐出的必要。
案件發生於2006年6月間,因結婚而歸化為日本人的本間伊都子,欲參加外甥女的婚禮,搭機抵桃園機場,當日再轉搭遠東航班機欲前往高雄,未料,她明知空服務員並未在搬行李時砸傷她,導致她左眼失明、左側後臼齒碎裂,為圖遠航的高額賠償,同時欲使空服員受刑事追訴,竟然指控2位空服員涉嫌業務重傷害,並求償上千萬元。
遭受判罰
本間伊都子引用日本醫院的診斷指她的左眼因此失明,但她告空服員部分檢方3度不起訴處分,同時發現實情與本間伊都子的指控出入頗大,其中,她出示的照片是加工彩妝塗繪,作假左眼受傷嚴重,經追查依誣告、偽證罪將她起訴。
法院審理時,日籍婦人仍堅稱沒有誣告,不過法官經傳喚多位證人及相關證據,認定日籍婦人說法完全是卸責之詞,不足採信,並痛批他偽造受傷照片,還利用日籍身份提出台司法機關無法確認的病歷資料,不但耗費司法資源,還讓2名空服員無端受官司訟累,因此依誣告及偽證罪,判她1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