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公安局

辦公室 1、綜合調研工作。 2、公安業務統計、分析。 3、公安檔案管理。

主要職責

掌握全市公安機關總體工作情況,綜合分析敵情、社情和社會治安情況,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公安信息,協調處理局黨委和局領導交辦的緊急事務,審核並起草重要檔案和會議報告。負責黨委督辦、調查研究、密碼管理、機要傳真、公安保密、綜合統計、文電收發運轉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籌辦全局大型會議及對外聯絡工作,全局公務接待工作的規劃、指導、協調和全局重大公務活動的組織實施。負責市局在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公安局視窗的全面工作。承辦局黨委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一)秘書科主要職責:文電、材料審核,督辦工作;保密檢查、指導和督促工作;辦公室接待,市局行政文印的管理工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調研科主要職責:收集掌握全局工作運行情況,組織起草各類綜合材料,編髮《公安簡報》和《公安信息專報》,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機要科主要職責:密碼管理、檢查、指導工作,密鑰的安全使用、管理和更換,全系統機要工作的指導、檢查、發展和規劃,公文電報的收發、運轉和密碼電報管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檔案科主要職責:局機關公安檔案立卷、歸檔、管理、開發利用工作,全系統公安檔案達標、升級的業務指導工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統計科主要職責:全局各類公安工作數據的統計、綜合分析社會治安走勢,同時對本級及下級公安數據統計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

(六)接待辦主要職責:籌辦全局大型會議及對外聯絡工作,負責全局公務接待工作的規劃、指導、協調和全局重大公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及領導交辦的具體接待事項的貫徹落實工作。

(七)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公安局視窗:依法受理審批公安局機關行政審批事項,協助政府機關對公安機關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年度審核,協調公安機關各部門辦理行政審批事項和上級機關辦理事項,組織本部門聯合辦理事項,代表公安機關參與其他機關聯合辦理事項、代表公安機關簽署與其他機關聯合審批事項的會簽意見,參加會審會議,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專用章的管理使用。

部門職責

4、機要檔案辦理。

5、建議和提案辦理。

6、保密工作。

7、支部建設及幹部隊伍管理工作。

指揮中心

1、負責指揮中心全面工作。

2、協助市局領導指揮處置重大群體集訪、突發事件、重大案(事)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3、對全市公安工作重要情況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工作進行組織領導和審核把關。

4、組織領導全市110接處警工作,對基層110齣、處警工作情況,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

5、加強黨支部建設,強化隊伍管理,不斷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

6、負責完成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治部

1、組織領導全市公安隊伍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全市公安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的指示和決議,確保黨委的正確決策在公安基層得到落實。

2、抓好乾部人事管理工作。在局黨委領導下,組織對全局幹部的推薦、考察、任免等工作。協調市委對市管領導幹部的考察任免工作。

3、圍繞中心工作,認真組織調查研究,及時掌握民警的思想動態和工作情況,向黨委提出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為黨委加強對全市公安隊伍的思想政治領導,當好參謀、助手,提供決策依據。

4、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集中培訓、崗位練兵和民警自學考試等工作,不斷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身體素質。

5、組織指導全局各單位、各部門,大力加強精神文明建設,開展立功創模、評先創優活動,調動廣大民警的工作積極性,不斷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6、抓好政治部機關民警的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不斷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政治部全體人員的整體素質,努力適應社會發展和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形勢需要。

7、加強與上、下級業務部門的聯繫,協調好與市局各部門的關係,為政治工作的開展創造良好環境。

8、認真完成市局黨委和上級公安政治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委

1、組織開展局機關的黨建工作和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工作,研究並組織起草中心組的相關檔案及領導講話等材料。

2、協助部領導抓好隊伍建設,當好部領導的參謀助手。

3、組織協調工會、群團工作和機關紀檢工作。

4、組織參與全局性大型活動的籌備工作。

5、抓好本處內民警的管理教育工作,關心其政治進步、工作、學習和生活。

6、抓好全局的計畫生育工作。

7、完成局、部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公安局紀委

1、認真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2、組織實施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3、組織開展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糾風、黨風廉政教育、警務公開、執法監察等項工作。

4、組織調查處理黨員、幹部違反黨章、黨紀的案件。

5、配合市紀委、市檢察院的案件查處工作。

6、組織實施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信息通信中心

1、負責本局公安信息通信、科技管理工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當前科技發展以及資金情況,不斷更新信息通信設備,開發使用功能,完善管理辦法,保證信息通信暢通。

2、根據國家及公安信息通信、科技管理的法規,制定本局公安信息通信、科技管理條例、崗位責任制等規章制度,經主管局長審批後組織實施。

3、針對公安信息通信、科技發展需要,組織制定本局公安信息通信、科技發展規劃,同時做好有關信息的收集、整理、調研工作,並按照發展規劃的目標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4、組織制定本局在處置重特大案件、突發事件中的通信網路組建方案,並在實際工作中組織實施,保障領導指示及有關信息傳遞暢通。

5、協調、指導各縣局信息通信建設、管理及科技管理工作。

6、負責本局公安信息通信設備、器材的選型、訂購、更新計畫。

控申處

1、對全局公安信訪工作進行組織、指導。貫徹落實新頒布的《信訪條例》。

2、組織制定全市公安控申工作計畫和工作目標,組織搞好工作總結。

3、負責本處各種上報材料的審批工作。

4、負責全局的控訪工作,及時安排部署、認真檢查指導。

5、負責對信訪事項進行督辦、督查、協調、結案審批工作。

警務保障部

1、按照國家法規和有關政策制度規定,組織執行局機關行政工作和各種經費收支計畫,落實裝備物資,保障全局工作正常運轉。

2、組織制定和落實後勤管理制度,管理局內所屬設備、器材、車輛、辦公用品等各類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

3、按規定標準組織調撥、保管、分配裝備器材和被裝物資。

4、組織落實局機關內部防火安全、環境衛生,提供醫療保健衛生服務。

經濟文化保衛支隊

1、在公共安全防控工作中貫徹條例、法規,依據實際,制定保衛工作開展辦法,經局領導審批後組織實施。

2、針對公共安全防控系統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保衛經濟建設的需要,提出人事機構改革方案,並協調上下級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幫助有關單位解決工作中疑難問題。

3、根據上級領導要求,在本系統適時開展嚴打鬥爭和預防犯罪活動。

4、針對民警不同時期的思想狀況,開展隊伍建設和黨建理論的教育。

網路安全保衛支隊

1、指導並組織實施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網際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

2、組織實施對計算機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

3、依法查處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

4、依法對國際網際網路安全管理,強化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

5、對網際網路上違法犯罪活動的查處,保障社會穩定,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廣大網民的合法權益。

6、對本地區經濟領域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

7、對本地區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產品的管理。

8、組織公共信息網路安全防範技術和產品的研究、開發。

社區警務支隊

1、負責貫徹《戶口登記條例》,組織規划起草實施意見。

2、實施《居民身份證管理法》,完成制證任務,指導使用、核查、查驗。

3、完善人口信息系統的維護和建設任務。

4、認真抓好公安基層基礎工作建設和每年一度的派出所等級評定工作。

5、加強安全防範體系建設,積極構建科學防控體系。

6、組織全市戶政視窗民警、社區民警開展比武競賽,認真落實民警培訓工作,推動各時期練兵活動的開展。

7、堅持“嚴治警”方針,加強隊伍思想、紀律、作風建設。

8、加強黨支部的建設,積極創建優秀黨支部。

法制支隊

1、負責制定全局法制工作計畫並對實施情況進行指導檢查。

2、負責審核市局領導交辦審核的重大、疑難、複雜的刑事、行政案件,審批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案件。

3、負責對全局刑事、行政執法活動進行指導協調、監督檢查。

4、組織、指導、辦理行政複議、聽證、訴訟和國家賠償工作。

5、負責地方公安法規、規章及市局執法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審批工作。

6、負責收集編纂公安套用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彙編,提供法律法規諮詢服務。

7、組織指導開展公安法制調研。

保全工作管理支隊(保全公司)

1、負責保全工作管理、基礎工作、安全防範工作、政策的貫徹執行,組織指導,協調工作。

2、深入保全正規化建設,實現保全規範化管理。

3、貫徹“從嚴治警”方針,加強兩強建設。

4、加強黨支部建設,創建優秀黨支部。

5、切實加強隊伍建設,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警務督察支隊

1、組織、制定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計畫與要點,經市局督察長審核批准後,負責組織實施。

2、圍繞不同時期公安中心工作,組織開展督察工作,促進市局黨委各項工作部署貫徹落實。

3、指導、協調本級公安機關所屬警務督察部門開展督察活動。

4、履行市政府市民投訴中心公安局分支機構的工作職責。

5、對違反紀律的公安民警必要時採取停止執行職務和禁閉措施。

6、對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組織開展督察工作調研,為黨委提出督察工作重點及對策和建議。

7、抓好支隊資產、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工作。

8、完成好上級督察機構及市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經濟犯罪案件偵查支隊

1、負責全市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等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制定本市的打擊經濟犯罪,維護經濟秩序的工作計畫,經分管局長、局黨委審核批准後,負責組織實施。

2、組織開展打擊經濟犯罪及預防工作。

3、抓好支隊資產、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工作。

4、完成好各級領導交辦工作。

5、負責分縣局經偵大隊的業務指導工作。

6、開展經偵工作調研、掌握不同時期工作重點及對策。

禁毒支隊

1、在市局直接領導下和省廳業務部門的具體指導下開展工作。

2、為適應日益變化的禁毒鬥爭形勢的需要,加強日常的政治理論學習,以提高隊伍的政治素質,抓好隊伍的專業知識培訓,以提高幹警的業務能力。

3、嚴厲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切斷毒品非法流入我市的各種渠道,遏制毒品犯罪活動在我市蔓延的勢頭。

4、做好對全市毒品犯罪的信息情報和調研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做好對外禁毒宣傳,增強廣大人民民眾同毒品犯罪作鬥爭的意識。

5、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麻醉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的管理和剷除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等工作,並依法查處有關單位和責任人。

交警支隊

1、負責本市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高速公路管理暫行辦法》等交通法規、辦法。組織起草制定全市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計畫,經主管局長、局黨委審批後,負責組織實施。

2、做好本市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和事故預防工作。

3、抓好支隊資產、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工作。

4、主持支隊的全面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有關工作。

5、負責兩縣及企業交通管理的業務指導。

現任領導分工

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楊建軍

分管工作:負責市局全面工作。

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兼政治部主任孔憲敏

分管工作政治部(秘書處、人事處、宣傳處、網站管理處、人民警察訓練基地、離退休幹部工作處、績效考核辦公室、機關黨委);指揮中心(綜合警務處、指揮調度處、情報信息處、信息通信中心、科技處)、辦公室、警務保障部、警察協會、巡視辦、市局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信息化建設、和諧警民關係建設和公安機關社會管理創新工作。聯繫單位:明山分局。

市維穩辦主任、市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朱文清

分管工作

分管單位:法制支隊、信訪處;負責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聯繫單位:平山分局。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曲再清

分管工作

分管單位:經濟犯罪案件偵查支隊、經濟文化保衛支隊、橋北工業園分局、溪鋼分局、保全工作管理支隊(保全公司)、森林公安局。聯繫單位:南芬分局。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成英

分管工作

分管單位:巡邏警察(特警)支隊、交通警察支隊、警衛處、治安聯防管理處、武警支隊。聯繫單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郭振斌

分管工作

分管單位:治安管理支隊、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支隊、出入境管理支隊、消防支隊。聯繫單位:本溪縣局。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 副局長任振波

分管單位:監所管理支隊、刑事犯罪案件偵查支隊、公交治安分局(現行犯罪案件偵查支隊)、預審處。聯繫單位:桓仁縣局。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樹義

分管單位:網路安全保衛支隊、社區警務支隊、禁毒支隊。負責國土(河流)資源犯罪案件偵查支隊的籌建工作。聯繫單位:溪湖分局。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趙光烈

分管單位:紀委、警務督察支隊;負責“五爭創”工作。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局長助理吳英君

協助局長工作。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第一支隊支隊長陳金寶

分管單位:第一支隊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警務保障部主任張 昕

分管工作

警務保障部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市局指揮中心主任孫 波

分管工作

主管指揮中心;主抓信息化建設和公安機關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協助朱文清同志分管法制支隊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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