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朝陽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朝陽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是朝陽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確定的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起草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編制和實施市級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

(二)負責制定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工作,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負責組織落實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的衛生安全管理規範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檢測、調查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四)負責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和落實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加強預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五)負責組織落實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管理。執行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執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負責對職責範圍內的醫療機構進行等級評審。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組織實施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基本藥物目錄,落實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落實生育政策,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

(九)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落實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和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

(十)落實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一)組織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落實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並指導實施。

(十二)組織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項目;落實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和計畫生育教育,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的綜合監督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衛生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四)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負責本地區人口基礎信息統計上報和信息庫管理建設工作。

(十五)負責擬訂中醫藥事業的發展規劃,負責各類中醫醫療機構和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監督管理,指導中醫藥教育、人才培養。

(十六)負責市確定的保健對象及市直各部門幹部的醫療保健管理工作,負責市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負責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和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電子政務、安全保密、信訪、綜合治理、機構節能和公務接待、建議提案辦理和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有關年鑑、史志及簡報的編撰工作;統籌對各縣(市)區和直屬單位的綜合目標管理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和初審工作。

(二)黨委辦公室

指導直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識形態等黨建、群團工作;組織直屬單位開展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和出國(境)政審工作。

(三)規劃財務與信息科

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規劃和協調最佳化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工作;編制和實施區域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落實衛生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並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基本建設規劃,負責重點建設項目的管理;組織實施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負責國內外衛生和計畫生育政府貸款項目工作;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的統計工作;負責機關與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全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衛生和計生各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組織落實政府採購相關工作;監督執行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落實;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衛生計生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四)政策法規與宣傳科

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地方標準和政策組織實施和監管;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規範和監督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的行政執法工作;擬訂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科學普及、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

(五)衛生應急辦公室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指導全市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指導、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對較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按照規定許可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六)醫政醫管科

負責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護理質量、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負責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實施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負責臨床重點專科和醫療急救體系建設、院前急救管理;組織協調醫療糾紛、事故處理;開展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監督管理,指導醫療機構藥事、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及不良反應和事件報告的管理;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醫療機構的評審評價;組織實施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工作;負責醫療廣告審查;負責醫院感染控制;負責毒麻藥品的管理;負責徵兵、中高考體檢工作;負責城市醫師支援農村醫療衛生工作;協助監察室做好醫療機構行風管理。

(七)疾病防控與綜合監督科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科)

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加強全市免疫規劃網路建設;開展慢性病預防控制工作,開展地方病防治工作;落實各項愛滋病防控措施,預防、控制愛滋病的發生和流行;負責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完善疾病防控體系,做好疾病監測、疫情分析和預警;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會同相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負責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的綜合監督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和計畫生育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及醫療廢物管理;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指導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

(八)中醫科

擬訂全市中醫藥工作的發展規劃;監督執行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療和保健機構及其技術套用的管理規範、標準,對其它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中的中醫藥工作;負責中醫醫療機構的醫療技術和人員準入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中醫繼續教育工作;開展中醫類別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層中醫人員大專學歷教育、鄉村醫生中醫知識培訓、中醫藥傳承和各類中醫人才培養工作;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的相關工作,促進傳統醫學繼續、發掘、整理和提高。

(九)基層衛生科

制定全市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政策、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指導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工作。

(十)婦幼健康服務科

執行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法規、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負責依法對母嬰保健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負責婦幼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基本公共婦幼衛生服務項目、免費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計畫生育併發症醫學鑑定和孕產期保健等婦女保健工作;負責0-6歲兒童保健、托幼園所衛生保健管理工作、《出生醫學證明》等法定證件管理工作;負責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產前篩查、產前診斷、終止妊娠審批、新篩(聽篩)等三級出生缺陷預防和病殘兒醫學鑑定工作;負責婦幼衛生監測、年報信息統計和婦幼健康信息平台建設工作。

(十一)藥品器械科

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擬訂和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醫療器械的採購、配送、使用、結算的政策措施;負責監督、指導市級藥采平台的正常運行。

(十二)計畫生育綜合服務科

指導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負責組織計畫生育工作考評,貫徹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提出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擬訂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政策,推進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政策的落實;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及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數據統計,指導基層建立流動人口衛生計生信息共享與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三)體制改革科

(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公立醫院改革工作。

領導信息

張慶賀 朝陽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黨委書記、主任

分管市中心醫院、市第二醫院

王立民 朝陽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黨委副書記、副主任

分管市中醫院

吳獻奇 朝陽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副主任

分管市第四醫院、市中心血站、市120急救指揮中心、市藥采結算監管中心

胡志毅 朝陽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副主任

分管市康寧醫院、市衛生計生信息中心

劉英傑 朝陽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副主任

分管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結核病防治所

李遵延 朝陽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副主任

分管並主持衛生監督局

張 鋒 朝陽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副主任

分管市婦幼保健計畫生育服務中心、市計生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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