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市人事局
朝陽市人事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理全市人事工作的工作部門局下設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市人事局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人事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制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參與制訂全市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的具體辦法。
2、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的錄用、聘用、培訓、流動、調配、任免及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
3、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職)政策法規的實施及其退休審批,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4、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計算、福利的審批落實工作。
5、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試及資格審查工作。
6、負責負責本市待業大中專畢業生和閒散人才的人事代理和檔案託管及服務等工作。
7、負責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繼續教育管理、培訓及其考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