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色十法

望色十法的內容,首見於《內經》。如《靈樞·五色》說:“五色各見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淺深;察其澤夭,以觀成敗;察其散摶,以知遠近;視其上下,以知病處。”並認為觀察面色的潤澤還是晦暗最為要緊。因而把善於審察澤夭的醫生,視為高明的醫生,指出:“審察澤夭,謂之良工“。更有"望而知之謂之神"的說法。清代醫家汪宏根據《內經》的理論,結合個人的經驗,著成《望診遵經》,提出“望色十法”,並指出其在望色中的重要意義,他說:“大凡望診,先分部位,後觀氣色,欲識五色之精微,當知十法之綱領。”

內容及釋文

《望診遵經》提出望色十法,即浮、沉、清、濁、微、甚、散、摶、澤、夭,分別用以判斷疾病的表、里、陰、陽、虛、實、新、久、輕、重。

釋義

1. 浮沉 色澤顯露於皮膚的叫浮,隱約藏於皮膚之內的叫沉,浮沉可分表里。浮表示病在表、在腑,沉表示病在里、在髒。初浮後沉的,病由表入里;初沉後浮的,病自里出表。

2. 清濁 清是色澤清晰,濁是色澤暗濁。清濁可分陰陽。色清病在陽,色濁病在陰。從清而濁,病由陽入陰。從濁而清,病由陰轉陽。

3. 微甚 微是色澤淺淡,甚是色澤深濃。微甚可分虛實。微表示正氣虛、甚表示邪氣實。自微而甚,則先虛後實;由甚而微,則先實而後虛。

4. 散摶 散是散開,疏離,摶是積聚,壅滯。散摶可分新病久病。色散多為新病、輕病,或病將解。色摶多為久病、重病。先摶後散的,是病好轉;先散後摶的病轉重。

5. 澤夭 澤是氣色滋潤,夭是氣色枯槁。澤夭可分成敗。色澤主生,色夭主死。色從夭轉澤,精神復盛,病有生機,從澤轉夭為血氣益衰,病趨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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