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寧縣組織部

簡介

會寧縣組織部職責
(一)在縣委的領導和市委組織部的指導下,貫徹執行黨的組織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的決定、決議,制定和參與制定全縣組織工作、幹部工作的重要制度和規劃,提出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協調指導全縣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重點指導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督促檢查各級黨組織堅持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協調、規劃和指導全縣黨員教育工作,發展和提高全縣黨員電化教育工作水平:強化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從巨觀上督促指導基層黨組熾做好黨員管理和組織發展工作。
(三)按照黨的幹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具體承擔縣管幹部的培養、考察、推薦、選拔、任用工作;負責縣直部局委辦和鄉鎮領導班子考察、調整、配備工作;承辦市委組織部和省、市有關部門上調、下派、內調幹部及縣管幹部的調動、任免、待遇、退(離)休等具體事宜;負責指導督促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
(四)提出全縣科級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的規劃,組織落實全縣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和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工作;協助市委組織部考察縣級後備幹部。
(五)制定全縣幹部教育培訓規劃或計畫,指導協調並組織落實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六)負責縣管幹部的落實政策工作,履行幹部監督職能,全面了解掌握縣管幹部的現實表現,健全完善幹部監督制度和幹部考察、選拔、使用過程中的監督制約機制。
(七)負責落實知識分子政策及知識分子的巨觀管理工作。
(八)管理縣管和部管幹部檔案,指導全縣幹部檔案管理業務,承辦全縣幹部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全縣黨員和黨組織的統計、綜合分析工作,檢查和指導全縣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根據市委和縣委的安排,做好全市和全縣黨代表大會、黨員代表會議和縣委涉及選舉事項的籌備工作,辦理市、縣黨代會、人代會、政治協商會有關人事安排事宜。
(十一)協調指導全縣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協助市委組織部和縣委做好縣級幹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十二)歸口管理縣委老幹部工作科。負責全縣離休幹部工作的巨觀管理,檢查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離休幹部工作方針、政策及規定的情況,督促落實好離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十三)承辦縣委和市委組織部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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