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傷事故索賠指南與賠償計算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3款。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6款。

內容介紹

《最新工傷事故索賠指南與賠償計算標準》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及相應法律法規的規定,將受到工傷事故侵害的人可以主張的費用明確列出,幫助維權,主要內容有索賠指南:發生工傷了怎么辦、計算公式:工傷事故賠償金額怎么算、工傷事故賠償金額計算標準等。

具體賠償項目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工傷保險藥品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3款。
3、備註:用人單位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定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一伙食補助費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一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4、備註:單位有出差一伙食補助標準的,參考當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一伙食補助金標準。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一伙食補助標準。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工傷保險藥品、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6款。
3、備註: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六) 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
4、備註: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式,依地方規定。
(七)護理費
1、標準:(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第3款、第3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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