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開[宋朝進士]

曾開[宋朝進士]
曾開[宋朝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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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開,字天游,曾幾兄,其先贛州人,徙河南府。少好學,善屬文。崇寧間登進士第,調真州司戶,累遷國子司業,擢起居舍人,權中書舍人。掖垣草制,多所論駁,忤時相意,左遷太常少卿,責監大寧監鹽井,匹馬之官,不以自卑。召還,時相復用事,監杭州市易務。除直秘閣,知和州,徙知恩州。請祠,得鴻慶宮,判南京國子監。復為中書舍人,罷。提舉洞霄宮。

人物活動

欽宗即位,除顯謨閣待制、提舉萬壽觀、知潁昌府,兼京西安撫使。奪職,奉祠。建炎初,復職,知潭州、湖南安撫使。逾年求去,復得鴻慶宮,起知平江府、廣東經略安撫使。奉詔駐潮陽招捕處寇,訖事,乃之鎮。居二年,盡平群盜。提舉太平觀。

復以中書舍人召,首論:“自古興衰撥亂之主,必有一定之論,然後能成功。願講明大計,使議論一定,斷而必行,則功烈可與周宣侔矣。”又論:“車駕撫巡東南,重兵所聚,限以大江,敵未易遽犯,其所窺伺者全蜀也。一失其防,陛下不得高枕而臥矣。願擇重臣與吳玠協力固護全蜀。”屢請去,進寶文閣待制,知鎮江府兼沿江安撫使。

召為刑部侍郎。言:“太祖懲五季尾大不掉之患,畿甸屯營,倍於天下,周廬宿衛,領以三衙。今禁旅單弱,願參舊制增補之。”帝悉嘉納。

主要經歷

遷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時秦檜專主和議,開當草國書,辨視體制非是,論之,不聽,遂請罷,改兼侍讀。檜嘗招開慰以溫言,且曰:“主上虛執政以待。”開曰:“儒者所爭在義,苟為非義,高爵厚祿弗顧也。願聞所以事敵之禮。”檜曰:“若高麗之於本朝耳。”開曰:“主上以聖德登大位,臣民之所推戴,列聖之所聽聞,公當強兵富國,尊主庇民,奈可自卑辱至此,非開所敢聞也。”又引古誼以折之。檜大怒曰:“侍郎知故事,檜獨不知耶?”他日,開又至政事堂,問“計果安出?”檜曰:“聖意已定,尚何言!公自取大名而去,如檜,第欲濟國事耳。”然猶以梓宮未還,母后、欽宗未復,詔侍從、台諫集議以聞。開上疏略曰:“但當修德立政,嚴於為備,以我之仁敵彼之不仁,以我之義敵彼之不義,以我之戒懼敵彼之驕泰,真積力久,如元氣固而病自消,大陽升而陰自散,不待屈己,陛下之志成矣。不然,恐非在天之靈與太后、淵聖所望於陛下者也。”檜曰:“此事大系安危。”開曰:“今日不當說安危,只當論存亡。”檜矍然。

會樞密編修胡銓上封事,痛詆檜,極稱開,由是罷,以寶文閣待制知婺州。開言:“議論妄發,實緣國事。”力請歸。檜議奪職,同列以為不可,提舉太平觀、知徽州。以病免,居閒十餘年。黃達如請籍和議同異為士大夫升黜,即擢達如監察御史,首劾開,褫職。引年請還政,僅復秘閣修撰,卒,年七十一。檜死,始復待制,盡還致仕遺表恩數。

開孝友厚族,信於朋友。其守歷陽也,從游酢學,日讀《論語》,求諸言而不得,則反求諸心,每有會意,欣然忘食。其留南京,劉安世一見如舊,定交終身。故立朝遇事,臨大節而不可奪,師友淵源,固有所自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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