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明紳士曾繼輝
青年時就讀長沙嶽麓書院,參加進步團體南學會,同情新政,提倡婦女不纏足。曾在鄉間赤腳鳴鑼,呼號婦女放腳。戊戌政變後.避禍洞庭湖淤洲.集股資數十萬元,督工役千餘人,歷時數年築垸墾田一萬餘畝。清宣統元年(1909),當選為省諮議局議員、常駐議員。次年,清廷大借外債.出賣粵漢路權。曾繼輝與陳炳煥冒死上京請願,聯絡旅京湘紳,召開“兩湖鐵路同盟大會”,全國保路運動因而進入高潮。辛亥革命後,出任新化保全會會長,負責維持地方秩序。民國5年(1916),受委派任湖南省清理湖田總局局長。任職期間,盡忠職守,秉公辦事。自撰門聯云:“果有私心,便墜入十八層地獄;既憑公理,不怕出千萬丈魔王。”湖民感其德,在沅江保全垸建生祠名“月公祠”,奉塑像祀之。1950年病逝於家。有(湖田志)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