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衛平[河南省高級法院原副院長]

曹衛平[河南省高級法院原副院長]

曹衛平,男,1957年4月出生,籍貫山西榆社。鄭州大學政治系政治專業畢業,學士。曾任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2016年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2016年3月,曹衛平被免去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2017年11月30日,曹衛平被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元。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曹衛平曹衛平

1999年10月~2002年07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
2002年07月~2005年05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副廳級);
2005年05月~2010年07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
2010年07月~2011年06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1年06月~2016年03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2月,經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曹衛平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職務罷免

2016年3月,免去曹衛平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一審判決

2017年11月30日,河南省高級法院原副院長曹衛平受賄一案由安陽市殷都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曹衛平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總計210.7249萬元,構成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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