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縣國家稅務局

山東省曹縣國家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8月,現有幹部職工288人,局機關內設8個科室,分別為辦公室、稅政法規科、計畫統計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稅源管理科、辦稅服務廳,一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

概況

曹縣國家稅務局 曹縣國家稅務局

下設7處稅務分局,分別為城區稅務分局、莊寨稅務分局、韓集稅務分局、普連集稅務分局、莘冢集稅務分局、孫老家稅務分局、閆店樓稅務分局;三處稅務所,分別為梁堤頭稅務所、侯集稅務所、樓莊稅務所,每個農村分局(所)負責2—4個鄉鎮的稅收征管工作。全縣國稅系統共擔負著全縣1160家企業和3265戶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征管工作。

機構設定一覽表

機構名稱 機構屬性 機構級別 管轄鄉鎮名稱
辦公室 內設行政機構 正股級
稅政法規科 內設行政機構 正股級
徵收管理科 內設行政機構 正股級
人事教育科 內設行政機構 正股級
監察室 內設行政機構 正股級
計畫統計科 內設行政機構 正股級
稅源管理科 內設行政機構 正股級
辦稅服務廳 內設行政機構 正股級
信息中心 事業單位 正股級
稽查局 直屬機構 正股級
城區稅務分局 稅務分局 副科級 曹城辦事處、磐石辦事處
莊寨稅務分局 稅務分局 副科級
普連集稅務分局 稅務分局 副科級
莘冢集稅務分局 稅務分局 副科級
孫老家稅務分局 稅務分局 副科級
韓集稅務分局 稅務分局 副科級
閆店樓稅務分局 稅務分局 副科級
樓莊稅務所 稅務所 正股級
侯集稅務所 稅務所 正股級
梁堤頭稅務所 稅務所 正股級

領導信息

劉忠華,男,漢族,中共黨員,江蘇豐縣人,大專學歷,1955年12月出生,1969年9月參加工作,山東省委黨校黨政管理專業畢業。歷任曹縣棉花加工一廠職工,曹縣生資公司會計,曹縣農機公司會計股長,曹縣稅務局副局長,曹縣國稅局副局長、局長、黨組書記。

負責曹縣國稅局全面工作。

謝玉森,男,漢族,中共黨員,山東曹縣人,大學學歷,1963年5月出生,1978年10月參加工作,山東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畢業。1978年至1982年曹縣磚廟林場知青,1982年起歷任曹縣稅務局大寨稅務所專管員,曹縣稅務局稅政股辦事員、稽查隊副隊長,曹縣罐頭廠副廠長(掛職),曹縣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1994年7月任曹縣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辦公室、辦稅服務廳

陳永欣,男,漢族,中共黨員,山東淄博人,大專學歷,1961年11月出生,1978年12月參加工作,山東廣播電視大學經營管理專業畢業。1978年至1982年部隊服役, 1982年起歷任成武城關糧所會計,成武稅務局城關第二稅務所辦事員,成武稅務局稽查隊辦事員、科員,成武稅務局車輛管理所副所長,成武國稅局監察室科員、主任,成武國稅局天宮分局局長,成武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04年5月任曹縣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稅政法規科、計畫統計科、稽查局

陳獻河,男,漢族,中共黨員,山東單縣人,大學學歷,1961年1月出生,1981年7月參加工作,山東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畢業。歷任曹縣財稅局辦事員,曹縣稅務局稅政股副股長,曹縣常樂集鄉副書記(掛職),曹縣稅務局企財股股長、稅政股股長,曹縣國稅局稅政科科長,曹縣國稅局副主任科員,曹縣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04年5月任曹縣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人事教育科、信息中心

陳彪,男,漢族,中共黨員,山東曹縣人,大專學歷,1962年9月出生,1983年7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畢業。歷任曹縣稅務局計會統股辦事員、副股長,曹縣國稅局計畫財務股副股長、稅收管理股副股長、樓莊分局局長、青堌集分局局長,2004年8月任曹縣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工作:監察室、徵收管理科、稅源管理科

主要職能

曹縣國家稅務局是主管本縣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機構級別與同級政府工作部門級別一致,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縣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本縣經濟稅源和市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運用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巨觀調控和監督,促進轄區經濟發展。

(四)負責本縣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縣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級稅務分局班子。

(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本系統稅收科研、學術交流以及科研成果鑑定、評選、推廣和獎勵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貫徹執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五)承辦市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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