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事件
證監會認為,曹磊於2017年11月20日撰寫並發布了標題為《金融機構和房企在證監會開閉門會》的文章,文章第一段寫到“上周,四大行等51家金融機構、20餘家房企代表,聯合各評級機構以及行業智庫專家,在證監會(富凱大廈)開了一場閉門會”,然而該會議實際上是中國指數研究院邀請相關金融機構及房地產企業召開的常規會議,已經連續舉辦了7期,會議組織根本與中國證監會無關,並非在證監會召開或由證監會組織召開,會議主辦方只不過是租用了證監會同一棟樓物業的會議室而已。
證監會的處罰事先告知書中稱,曹磊在文章中隱去了相關信息,並且編造傳播了金融機構和房企在證監會開閉門會的虛假信息,曹磊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此文章,直接送達的微信公眾號用戶數為28萬多人,第二天,房地產板塊指數漲幅超過了2.6%, 明顯高於當日上證、深圳指數漲幅,會議主辦方第一時間與曹磊聯繫要求其刪除文章,曹磊卻未予理會。因此在本次行政處罰中,證監會認為曹磊“涉嫌編造、傳播虛假信息”,並構成“擾亂證券市場的行為”,對責令改正並處以20萬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