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憲勝

1993年被酒泉地區行署授予計畫生育先進個人稱號,1995年2月調任縣人事勞動局局長。 1997年11月起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1998年7月並任檢察院黨組書記。 第十一、十二屆縣委委員,金塔縣第十四、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曹憲勝,男,漢族,山東濰坊市人,1957年11月出生於濰坊市濰城區,大專文化。自幼隨父母在額濟納旗讀書,1977年12月在額濟納旗建築隊工作,1978年9月考入甘肅農業機械化學校讀書,1981年8月畢業分配金塔縣勞動人事局工作任幹事,198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5月任副局長,1987年12月參加省高教自學考試新聞專業學習並畢業,1989年11月在金塔縣大莊子鄉工作,先後任鄉黨委副書記,鄉長,鄉黨委書記。1993年被酒泉地區行署授予計畫生育先進個人稱號,1995年2月調任縣人事勞動局局長。1997年11月起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1998年7月並任檢察院黨組書記。為中共金塔縣第十一、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代表, 第十一、十二屆縣委委員,金塔縣第十四、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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