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2012年7月21日北京市發生的暴雨天氣,全市平均降水量170毫米,為自1951年以來有完整氣象記錄的最大降水量。
其對城市防澇的考驗以及管理者智慧的考量難度可見一斑,在這一猝然而至的天災面前,同樣考量的是城市公眾守望相助的態度,以及管理者如何妥善應對和消彌災害的能力。在這樣一個巨大的考驗而前,在暴雨中行駛的車輛因為積水而趴窩就有難以避免的因素,在暴雨浸城車輛遇阻之後,臨時違反交通規則、推到道路兩側“並不礙事”的地方,既是一種無奈之選也屬於一種法律賦予的“緊急避險”權利。在客觀無奈和有法定權利之下,當地交警執法人員卻繼續行使貼罰單職責,這無論如何是不妥當的,也類似於一種無視公眾責任的“趁水打劫”。在暴雨中貼罰單,其惡劣性質在於,個別城市管理者無視更大的社會責任。不是積極和公民一同防範風險、排除水患,反而是以一個履行職責的藉口,陷遇險的公眾與更大的危害之中,這做做法顯然有悖公共管理倫理。值得慶幸的是,在公眾輿論關注之下在微博傳播之下,當地相關部門對此進行了及時和嚴肅的糾正——北京市副市長表示,突發災害降臨時這種處罰是錯誤的,所貼罰單作廢。交管局稱對擅自貼條的當事協管員嚴肅處理,調離崗位。這個正義的結果雖然屬於事後救濟和彌補,終究是讓人在暴雨浸城之後又一次體會到了政府富有人情味的“救贖”。
並不排除雨後貼罰單行為,原因在於此前制度設計上的疏漏。如政府部門多關注災害之後的應急和演練,對於遇險車輛的救助等,卻沒有人性化的提前考慮到因為遇險停車、臨時停車的緊急避險職責的“豁免權”,這是導致一些部門雨後仍然“執法”和“處罰”的主要原因。真誠希望,從暴雨後貼罰單到糾錯行為,能成為城市管理者的自覺意識,在制度和城市管理法律上,有必要提前設定一個保障公民正常避險免於處罰的預防性安排。
城市管理不能僅靠一兩個部門,在巨大的災害面前,排除危險保證公眾安全需要人人盡責。暴雨後走上街頭貼罰單的交通協管人員,如果將工作精力能完全轉化到疏導交通、幫助遇險車輛脫險豈不是更好?暴雨後雖然“違規停車”,但如何看待暴雨後的“違規”,體現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不僅暴雨後的貼罰單如此,暴雨中高速公路收費的“堅挺”同樣值得關注。北京以一個負責的精神妥善處理了“雨後貼罰單”事件,不僅給當地管理者提了一個醒,對於全國其他城市也是一個如何人性化管理城市的提醒。
罰單作廢
2012年7月21日,北京市遭遇強降雨,大部分地區出現大暴雨到特大暴雨天氣過程。有車主反映雨夜趴窩車第二天
一早就被貼條,執法不夠人性化。對此,北京市政府新聞辦發布訊息稱“常務副市長吉林表示所貼罰單作廢”,此外,新浪微博認證資料顯示為“北京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的“北京發布”也稱,“交管局回應雨後貼條:已下發通知,雨後以服務疏導為主,對因雨受困車輛聯繫車主,挪移清拖;對22日協管員擅自貼上的違法告知單不予錄入;對擅自貼條的當事協管員嚴肅處理、調離工作崗位。”影響
北京市政府宣布“雨後罰單作廢”,是審時度勢的正確做法。首先,體現的是求真務實的精神。車輛的“趴窩”,
是災害所造成,並非人為因素所產生。在全力抗災的情況下,怎能對“趴窩”車進行罰款?其次,體現的是執政為民的理念。正如北京交管局的表態:“雨後以服務疏導為主,對因雨受困車輛聯繫車主,挪移清拖;對22日協管員擅自貼上的違法告知單不予錄入。”這就將以人為本、人性化管理充分展示出來。第三,體現的是接受監督的意識。民眾對有意見的問題能夠進行訴求,政府對民眾上午反映的問題下午就給出了答覆,並能勇於改正自己的錯誤,這是接受監督,依靠民意執政的表現。有了求真務實,有了執政為民,能夠接受民眾監督,這樣的工作怎能不受到人民民眾的歡迎?車主高先生表示,“這張罰單我一定珍藏。”珍藏罰款單,看似有悖常理,實是對北京市政府作廢罰款單做法的肯定、贊成、擁護。但願各地的政府,都能做出讓百姓稱讚的好事、實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