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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十五大“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被載入憲法,我國的法制現代化建設開始了新的征程,智慧財產權審判無疑是我國法制現代化進程中的重要一環。過去十幾年中,中國的智慧財產權法制建設取得了輝煌的成就。隨著我國相對完整的商標、專利、著作權保護以及制止不正當競爭的法律體系的建立,我國的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也迅速發展。在20世紀80年代,有關商標、專利和著作權的權屬糾紛主要是由相應的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專利管理局及著作權局來處理的。而今天,阻礙當事人進行司法救濟的終局條款已經全國人大法定程式撤銷,有關當事人,特別是那些面臨重大而複雜的智慧財產權糾紛的單位和個人,已經可以依法將他們之間的紛爭起訴到各級人民法院,尋求通過嚴格的司法程式來維護自己的民事權益。為了適應這種新形勢的需要,從1993年8月份開始,國內一些經濟、文化比較發達地區的法院陸續成立了智慧財產權審判庭。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庭成立於2000年,作為首都大區法院的智慧財產權庭,5年來該庭共審理案件780餘件,無一超過審限,出色地完成了智慧財產權的審判工作。在這些案件中不乏眾多世人矚目,並在全國智慧財產權審判領域產生重大影響的案件。諸如著名評書藝術家單田芳被訴侵犯著作權案、余秋雨訴中國文聯出版社著作權侵權案、中國青年出版社訴萬夏等侵犯版式設計專有使用權糾紛案、著名網路技術企業“百度”訴“3721”不正當競爭案等,這些案件的審理既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體現了我市智慧財產權法官較高的審判水平。
在審理好大量智慧財產權案件的同時,朝陽法院智慧財產權庭的法官們筆耕不輟,每每遇到疑難案件和複雜問題都會在充分合議及細緻研究的基礎上撰寫案例分析,積累起來已有20餘萬字的篇幅,相信將這些文字付梓印刷會促進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對提高智慧財產權法學研究水平起到積極的作用。
最後,也藉此機會希望朝陽法院的全體法官在已取得成績的基礎上,百尺竿頭,更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