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民法院

景洪市人民法院

景洪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57年8月10日,前身為景洪縣人民法院,1993年12月景洪縣撤縣改市,改為景洪市人民法院,法院審判大樓坐落於景洪嘎棟么龍路16號。現設行政辦公室、政治處、紀檢組、立案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法警大隊、速裁庭、司法技術科、行動裝備局、普文人民法庭、勐龍人民法庭等共17個內部職能部門,現有在職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83人,其中男46人,女37人,黨員43人,法官43名。有傣、漢、彝、苗、瑤、基諾、哈尼、白、拉祜、羌等9個民族,其中少數民族43名,占總人數的51.8%。

法院簡介

景洪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57年8月10日,前身為景洪縣人民法院,1993年12月景洪縣撤縣改市,改為景洪市人民法院,法院審判大樓坐落於景洪嘎棟么龍路16號。現有在職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83人,其中男46人,女37人,黨員43人,法官43名。有傣、漢、彝、苗、瑤、基諾、哈尼、白、拉祜、羌等9個民族,其中少數民族43名,占總人數的51.8%。景洪市人民法院地處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屬基層人民法院。轄區內居住著傣、漢、基諾、布朗、拉祜、瑤、彝、白、羌等13個世居民族,傣族為主體民族,基諾族為國務院確認的第56個民族,為人口較少民族。景洪市總人口39萬多人。

機構設定

現設行政辦公室、政治處、紀檢組、立案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法警大隊、速裁庭、司法技術科、行動裝備局、普文人民法庭、勐龍人民法庭等共17個內部職能部門,現有在職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83人,其中男46人,女37人,黨員43人,法官43名。有傣、漢、彝、苗、瑤、基諾、哈尼、白、拉祜、羌等9個民族,其中少數民族43名,占總人數的51.8%。

法院建設

景洪市人民法院成立以來,全體法官及其工作人員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充分發揮憲法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能,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辦案原則和“人民利益至上、黨的事業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指導方針,努力踐行“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和“忠誠、為民、公正、廉潔”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以提高辦案效率為工作目標,全面開展審判、執行和其它工作,在審判人員少、案件量逐年遞增的情況下,始終遵循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機統一,使每個案件都經得起歷史的考驗。努力提升執法公信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加強隊伍紀律作風建設和工作能力建設,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忠實履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捍衛者的神聖使命,為全力推進平安景洪、法治景洪、過硬隊伍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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