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明氏陶瓷作坊群介紹
明式作坊,位於景德鎮陶瓷文化博覽區內,作坊按封閉式三合院或四合院布局,以三棟或四棟向內部場院敞開的建築組成。每組明式作坊,均以一棟正間為主,配以廒間和泥房。正間,10至12開間,一般面南,為制坯、修坯、施釉、釉下彩繪等制瓷丁序的操作場所。正間的每—開間,面闊2.4米至3米不等,進深5米至6米不等,除部分貯藏間或住房(樓層)以外,各開間不作任何隔斷,由東向西,依工序流程安排成型修坯、釉下彩繪、施釉等一系列半成品操作設施,形成早期制瓷的“一條龍”生產流水線。
古文記載
明代宋應星在其《天工開物》:戶描述的“共汁一杯工力,過手七十二,方克成器。其中細微節目,尚不能盡也”,從正間的生產設施安置斗,可以得到部分證實。廒間北向,與正間相對,廒問用作制瓷原材料的儲存加工:間與正間相等或不等,各間面闊與正間各間相似或較小,進深淺,儀3米至4米,面北通風,有利於原材料的乾燥,可見其布局的合理。泥房,一般面西,川作揉泥和陳放腐泥。各建築之間的場院中間開鑿一至二列水池,欲稱“曬架塘”,川作淘洗瓷土並陳腐的場所。曬架塘上置活動木架,可擱置坯板,以便晾曬瓷坯。
作坊構架
該作坊的構架,為穿逗式三架梁,前後視進深需要加置單步梁,梁架間無任何裝飾構件。正問出檐深,達1.4米以上,形成檐下走廊,平面標高不等。正間檐口內側較場院下凹達0.5米。檐下走廊較場院則高出0.3米。既可擋住場院流水向正間內部的滲入,又保持了走廊本身的乾燥,制瓷丁人還可以利州高台式走廊將瓷坯放在梁架上乾燥,由此見其設計構思之巧妙,成型建築實用效能之高超。
歷史作用
景德鎮市遺存的明式作坊,為我國手丁業作坊建築的考察研究提供了難得的實例,也為景德鎮古陶瓷生產工藝史的研究提供可靠的實物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