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和《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在普通高等學校和高級中學開展學生軍事訓練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48號)精神,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制訂了《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課教學大綱》(以下簡稱《大綱》),作為普通高等學校實施學生軍事訓練和軍事理論課教學的基本依據。
正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以及國務院、中央軍委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國高等教育和普通高等學校的實際情況,制訂《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課教學大綱》(以下簡稱《大綱》)。
一、課程性質
第一條:軍事課程是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生的一門必修課。軍事課程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關於國防與軍隊建設的重要論述為指導,按照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要求,適應我國人才培養的戰略目標和加強國防後備力量建設的需要,為培養高素質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保衛者服務。
二、課程目標
第二條:軍事課程以國防教育為主線,通過軍事課教學,使大學生掌握基本軍事理論與軍事技能,達到增強國防觀念和國家安全意識,強化愛國主義、團隊精神觀念,加強組織紀律性,促進大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訓練後備兵員和培養預備役軍官打下堅實基礎的目的。
三、課程要求
第三條:軍事課(含軍事理論教學和軍事技能訓練)列入學校的教學計畫,成績記入學生檔案,按照《大綱》組織實施軍事課教學,嚴格考勤考核制度。
第四條:軍事理論教學時數為36學時,學校在完成規定的學時之外,應積極開設選修課和舉辦講座。在軍事理論教學中,要掌握好深度和廣度,不斷改進教學方法,積極採用以計算機為中心的多媒體教學,確保教學質量。
第五條:軍事技能訓練時間為2-3周,實際訓練時間不得少於14天。在組織軍事技能訓練時,要以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條令、條例為依據,嚴格訓練,嚴格要求,培養學生良好的軍事素質。
四、課程內容
第六條:軍事理論課主要內容和教學目標。
第七條:軍事技能訓練主要內容和教學目標
軍事技能訓練主要內容
教學目標
解放軍條令條例教育與訓練
一、《內務條令》教育
二、《紀律條令》教育
三、《佇列條令》教育與訓練
1.單個軍人佇列動作訓練
2.分隊佇列動作訓練
增強組織紀律觀念、培養頑強拼搏和團隊精神的精神,養成良好的軍人姿態。
輕武器射擊
一、 武器常識
二、 簡易射擊學理
三、 射擊動作和方法
四、 實彈射擊
了解輕武器的戰鬥性能和基本的射擊理論,掌握射擊的動作要領,完成輕武器第一練習實彈射擊。
戰術
一、 戰鬥類型和戰鬥樣式
二、 戰術基本原則
三、 單兵戰術動作
了解戰鬥的基本類型和基本戰鬥樣式,掌握戰術基本原則,學會單兵戰術的基本動作。
軍事地形學
一、 地形對軍隊戰鬥行動的影響
二、 地形圖基本知識
三、 現地使用地圖
了解地形在戰鬥中的作用和影響,掌握地形圖的基本知識,學會識圖和用圖。
綜合訓練
一、 行軍
二、 宿營
三、 野外生存
了解行軍、宿營的基本程式、方法,培養野外生存能力。
五、課程建設
第八條:軍事教師(包括軍隊派遣軍官,下同)是完成軍事課程目標的具體執行者和組織者。學校應當在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教師總編制內,按照軍事課程教學任務配備相應數量的合格的軍事教師。軍隊有關單位應當按照總參、總政有關規定編配派遣軍官。
第九條:軍事教師要與時俱進,努力提高自身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積極開展科學研究與教學改革,開創科研教學新局面。
第十條:普通高等學校和軍隊各有關大單位、省軍區及院校應當有計畫地安排軍事教師定期接受繼續教育和培訓,不斷改善他們的知識結構,提高軍事理論水平和教學能力及學歷、學位水平,以適應現代教育的需求。?
第十一條:要建立軍事課程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教師培養聘任制度;各類教學檔案和教師、學生考核資料須歸檔立案;並逐步實現計算機網路管理。
第十二條:軍事課程教材建設與管理由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軍事部門統一規劃。高等學校軍事課程教材要經過普通高等學校軍事教學指導委員會審定後方可使用。要建立和完善高等學校教材編寫、評價和選用制度,鼓勵使用優秀教材,杜絕質量低劣的教材進入課堂。
六、 課程評價
第十三條:軍事課課程評價包括學生學習效果、教師教學狀況、課程建設以及學校對本課程的定位等方面。學生學習效果應包含學生的學習態度、學習過程和學習效果的評價,通過學生自評、互評和教師評定進行。軍事教師教學狀況應包含教師專業素質、教學能力、科研能力、教學工作量和課堂教學等,通過教師自評、學生評價、同行專家評議等方式進行。
課程建設評價的內容應包含課程結構體系、課程內容、教材建設、教學管理、師資配備與培訓、經費保障以及課程目標的完成情況等。課程定位應包含課程指導思想、機構建制、保障措施等。評價過程中,應重視學生的學習效果和反應,重視社會各方面的評價。
第十四條:軍事課程建設的評價由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軍事部門組織進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製定評價方案,適時表彰和獎勵有突出貢獻的個人和成績優秀的單位。充分發揮教育評價的導向和激勵作用。
七、附則
第十五條:本《大綱》是普通高等學校開展軍事課程教學的基本依據,也是開展課程評估和教材建設的重要依據。
第十六條:本《大綱》中涉及的軍事技能套用訓練內容,學校可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和專業特點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七條:本《大綱》自2002至2003學年起在全國施行。
第十八條:本《大綱》由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負責解釋。
附屬檔案:軍事理論課主要內容教學目標
中國國防
一、 中國國防概述
國防歷史;主要啟示
二、國防法規
國防法規體系;公民國防權利和義務
三、 國防建設
國防領導體制;國防建設成就;國防建設目標和政策
四、 我國武裝力量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國民兵
了解我國國防的歷史和現代化國防建設的現狀,熟悉國防法規的基本內容,明確國防動員和武裝力量 建設的內容與要求,增強依法建設國防的觀念。
軍事思想
一、 軍事思想概述
形成與發展;體系與內容;主要代表著作
二、 毛澤東軍事思想
科學含義;主要內容;歷史地位和現實意義
三、 鄧小平新時期軍隊建設思想
科學含義;主要內容;地位作用
四、 江澤民論國防與軍隊建設
主要內容;指導作用
了解軍事思想的形成與發展過程,初步掌握我軍軍事理論的主要內容,明確我軍的性質、任務和軍隊建設的指導思想,樹立科學的戰爭觀和方法論。
世界軍事
一、 戰略環境概述
二、 國際戰略格局
現狀和特點;發展趨勢
三、 我國周邊安全環境
演變與現狀;發展趨勢;國家安全觀
掌握戰略基本理論,了解世界戰略格局的概況,正確分析我國的周邊環境,增強國家安全意識。
軍事高技術
一、 軍事高技術概述
概念與分類;發展趨勢;對現代作戰的影響
二、 高技術在軍事上的套用
制導技術;
隱身偽裝技術;
偵察監視技術;
電子對抗;
航天技術;
自動化指揮技術
了解軍事高技術概況,明確高技術對現代戰爭的影響。樹立'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觀點,激發學習科學技術的熱情。
高技術戰爭
一、 高技術戰爭概述
演變歷程;發展趨勢
二、 高技術戰爭的特點
三、 高技術戰爭對國防建設的要求
了解高技術戰爭的特點,明確科技與戰爭的關係,樹立為國防建設服務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