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市

普通市,指日本人口在5 萬人以上並且市區戶數和工商業人口均占60%以上的地區。

照日本《地方自治法》的規定,人口在5 萬人以上並且市區戶數和工商業人口均占60%以上的地區可以設“市”。實際上,戰後以來,日本政府為了推動町村合併,曾兩次規定了3 萬人以上者也可設市的“特例”,因而現有的670 個市中有不少是5 萬人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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