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蘭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普蘭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大連市普蘭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經授權組織起草地方性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規定並按程式報批;制定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

機構職責

1.根據全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和計畫,制定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城鎮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標準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3.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和運營的政策,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組織實施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4.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年金(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

5.組織實施城鎮就業的有關政策和措施;制定勞動力市場建設規劃,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組織實施職業介紹機構管理規則;研究擬定全市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的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境內公民出境就業和境外公民入境就業的政策;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

6.貫徹實施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相關行業標準;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組織實施全市初級職業技能鑑定;貫徹實施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及就業訓練中心、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的規劃及政策;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和勞動準入制培訓。

7.貫徹勞動關係調整的基本規則;實施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負責勞動爭議仲裁工作,負責接待處理來信來訪、政策諮詢;貫徹勞動定額標準;貫徹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8.貫徹企業職工工資的有關政策和措施,企業工資指導線的有關政策、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和最低工資標準,規範企業工資的支付行為。

9.負責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定監察執法責任制,做好勞動和社會保障的日常巡視監察,專項監察和勞動保障執法年檢;受理和查處民眾舉報案件;貫徹執行《行政處罰法》,秉公執法,依法規範監察和行政處罰行為。

10.統一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險統計工作;蒐集、整理各種統計信息資料,做好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綜合分析、預警、報告工作。

11.制定鄉鎮、辦事處、市直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規則和標準,並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考核;制定全市從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幹部專業知識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領導班子

姜天奎 局長

周振科 副局長

侯貴全 副局長

徐海斌 副局長

何新武 副局長

李 鵬 工會主席

內設機構

綜合科、勞動工資科、培訓就業科、養老保險科、醫療工傷保險科、信訪仲裁科、勞動監察科

所屬單位

就業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保險公司、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中心、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心、農村社會保險經辦處、勞動代理中心、勞務公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