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權認定後,即組成董事會,聘請張天籟為名譽董事長,張聲器為董事長,張聲運為副董事長兼經理,張聲立為司理,莊啟見、莊明往、張聲汗、張珂恭、張聲靜等人為董事,並推薦和合祥批局親戚林良乾為財政,遂正式向公路處申請批准行車權。在通車前,公司再負責填高和加固公路路基及修築橋涵等,付出大量資金(具體數字不詳),因此,開始只能購進新汽車三輛。公司設總站於烏石村聖媽宮,蓋搭簡易篷棚,又設洪陽、揭陽兩個分站。洪陽站長張聲和,揭陽站長許佩桂。1930年正式通車後,鄉民大感方便。公司為了防止乘客擁擠發生事端,呈請縣政府及駐防部隊保護和支持,出示布告嚴禁乘客搭霸王車,對軍政人員憑證優待半價,以保障業主權益。但惡習難除,強詞奪理之事常有,乘搭霸王車者未能杜絕,吵架爭執不斷發生,司機及乘務員岌岌自危。如普寧縣政府武裝隊一交通員,因搭客滿載,借勢強坐於車廂頂,軍帽被風吹落地,便遷怒於司機及乘務員,破口大罵,汽車回程時與他相遇,此人蠻不講理,即拔出駁殼槍打人,公司忍氣吞聲,隔日還要派員向武裝部說情,事件才告平息。
公司創辦年余,烏石總站先後兩次於半夜間發生火災(起因未明)。簡易篷棚及水泥倉庫兩處,倉庫內所有汽油、新舊輪胎、零件及汽車兩輛被燒毀,司機張伯耀來不及逃避,躲於汽車腹下被燒得遍體鱗傷,後送汕頭博愛醫院搶救,付出了不少醫藥費。由於總站先後兩次被燒,損失慘重,瀕於破產。在這之前,駐防軍的調防或來縣駐紮,公司還要無償地派車接送,實在難於應付,經股東會決定暫時停辦。翌年,公司鑒於行車權尚未到期,又剩有汽車一輛及零件,於1932年初,股東同意照股本增資50%(有的小股東怕虧損,自動放棄股權),另購新車繼續行駛。為改善經營管理,公司聘請橋柱人陳大猷為總站站長,負責公司一切經營業務,重新建立、健全制度:①每年發給股東一定數量的家屬免費乘車票,用完須購票乘車;②指定專人負責採購物資;③健全材料保管制;④節約開支。董事長及總經理、總站長工資,每人每月只發50元,分站站長每人每月發40元,司機每人每月30至40元,乘務員每人每月20至30元。
由於勤儉經營,多方堵塞漏洞,增加乘客客源,遂使公司年有盈餘。除按章程給股東發股息及職工獎勵外,積累全部作為購買新車費。從1932年至1938年共購進新車六輛(連同前剩汽車共七輛,小汽車一輛)。為適應河婆、錢坑、里湖、棉湖一帶鄉民乘車需要,公司又開闢了從池尾到里湖支線,派陳國祥任站長,利便各鄉鄉民乘車,每天總搭客大約有1300人次。票價每十華里收二角毫洋券。由於收入多,路基落實,填修公路工料費減少,張天籟名譽董事長又與各鄉鄉長關係較好,並得普寧縣政府重視和支持,無理取鬧之事減少,乘客風氣有所好轉,使公司營業出現好勢頭。資金調度又得到和合祥批局大力支持,負責人資信好,鄉中股東和非股東者,又將每月寄批家用款暫存。從1935年起,由原來烏石、洪陽、揭陽三個站,再增設到里湖、棉湖兩個站。逐步發展。
但好景不長。1939年端午節----陽曆6月21日,汕頭淪陷。普揭公路迫於局勢,奉令破壞。普益汽車公司為保全資產,也自動全線停駛。交通中斷,公司職工30多人全部辭雇,所存客車用拆出零件辦法,向抗戰後方興寧、韶關轉移,公司宣告結束。公司所得利潤為總資本額百分之百(即一本一利)。
1945年8月,日本無條件投降。普揭公路及廣汕公路重行修復,行車權由當局批給馬來亞檳城華僑惠來人林連登投資承辦,組成連通公司,於1947年初恢復通車,至解放後作為華僑投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