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寧市水務局

普寧市水務局

普寧市水務局負責全市水務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水務系統的科技工作,組織水務系統職工的業務培訓。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水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水務工作的規範性檔案、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編制全市水務發展規劃、主要江河綜合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有關水務項目初步設計和開工報告。

(三)統一管理水資源;實施取水許可制度,組織重大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依法徵收水資源費;指導、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

(四)組織、指導水務設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江河的綜合治理與開發;指導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五)負責制定政府投資水務固定資產的監管及水務專項資金的使用方案。

(六)主管水土保持工作;負責河道、水工程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的審批工作。

(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江河水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建議。

(八)承擔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承擔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九)組織指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按規定指導全市水能資源開發工作;主管機電排灌、小水電及新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一)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仲裁水事糾紛。

(十二)對水務和小水電工程進行行業管理,指導水務隊伍建設。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水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水務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協助局領導對各股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查,負責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局綜合性檔案、文秘檔案、修志編纂、政務信息、宣傳報導、保密、保衛、信訪、會務、婦女、計畫生育等行政事務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機構編制、思想教育、培訓和工會、青年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勞動生產及安全保護工作;做好本系統專業技術職稱的評聘工作;負責國內外先進技術的引進和推廣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加掛審計科牌子)

擬訂水務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組織水務規劃的編制和審查;組織對水務工程的竣工驗收;負責各種政策性的收費工作;負責綜合統計和財務管理;配合市有關部門制訂水務行業各項經濟調節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和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水務綜合開發工作和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

(四)水政水資源科(市節約用水辦公室)

負責水資源統一管理和保護工作;擬訂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行業水政業務;負責市管河道采砂規劃、審批工作;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協管水資源費的徵收;組織重大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制訂水中長期供求及水量分配計畫;組織節約用水、城市供水水源規劃和調查評價、水質監測工作;審核水域的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意見。

(五)工程建設科

負責水務工程建設技術工作;對水務工程建設進行行業監管;負責水務建設項目的可行性報告申報審查,協助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管理水務建設市場,負責監督指導工程招投標、建設監理和工程質量;負責水土保持工作和協調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組織指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排水和雨洪資源利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承擔農村供水、人畜飲水建設、農村節水的管理工作。

(六)工程管理科

負責水庫、河道、河堤等水域及其岸線、河口、灘涂以及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對江河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水文工作進行行業管理;對水庫大壩、水閘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編報全市中小型水庫汛期控制運用計畫,配合三防辦公室對水利工程進行汛前、汛後安全大檢查;負責水務工程防洪搶險的技術指導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水利工程管理及年度維修計畫的審核;監督水費、堤防費、水費管理費的徵收和使用;指導水務基層單位的技術隊伍建設;負責小型水庫加固、管理。

掛靠機構

(一)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辦公室,副處級,掛靠市水務局。

承擔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防旱、防風工作,對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負責指導、監督重要江河和水庫的抗洪搶險工作;負責編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風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

二)市水庫移民工作辦公室,副處級,掛靠市水務局。

負責全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按職責開展全市新建、擴建、除險加固水利水電工程征地補償工作;負責全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管理工作。

(三)市水務水政監察大隊,副處級,為市水務局直屬行政單位。

負責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負責查處水事違法行為,依法徵收水資源費;承擔河道采砂管理的日常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廣東省普寧市大學路

普寧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南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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