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州市人民法院

晉州市人民法院

晉州市人民法院的前身是晉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1月,1991年晉縣經國務院批准撤縣改市,隨即改名為晉州市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中興路145號。全院現有人員108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92人,占總人數的85%。作為國家審判機關,晉州市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晉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其主要職責是:依法審判法律規定由本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依法審判由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再審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決、裁定的各類申訴和再審,對其中確有錯誤並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依法再審;依法審判由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的抗訴案件;依法執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給付內容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以及法律規定由法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事項;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調查研究、總結審判工作經驗,宣傳法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和社會公德;承辦其他應由基層人民法院負責的工作。

基本信息

法院簡介

晉州市人民法院的前身是晉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1月,1991年晉縣經國務院批准撤縣改市,隨即改名為晉州市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中興路145號。全院現有人員108人,其中法官74人,其他工作人員34人;本科以上學歷92人,占總人數的85%。近年來,晉州市人民法院黨組始終堅持以“建一流班子、帶一流隊伍、創一流業績”為目標,以公正司法、司法為民為主線,以案件流程管理為抓手,科學謀劃,周密安排,健全制度,強化管理,整體推進,取得顯著成效。2012年2月,新一屆院黨組“一班人”,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客觀審視法院工作,科學謀劃法院全面建設願景,在全院叫響了“幹警向班子成員看齊、班子成員向班長看齊,班長向制度看齊”的口號,團結和帶領全體幹警,朝著“一年打基礎、兩年上台階,三年爭創全省先進法院”的方向,凝心聚力,真抓實幹,克難攻堅,創先爭優,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實現了法院全面建設的長足發展,取得了可喜成績,法制日報、人民法院報先後多次刊載了晉州法院的經驗做法和先進事跡。

機構設定

晉州市人民法院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道路交通事故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含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協調處)、辦公室、政治處、監察室、信訪辦公室、司法技術室、司法警察大隊,下設晉州、槐樹、總十莊、東里莊、東卓宿、馬於、桃園、小樵8個派出人民法庭,總計28個部門。

法院建設

晉州法院注力民生案件執行見實效 近年來,晉州法院強力推進涉民生案件執行工作,並將其作為司法為民、開展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效果的重要檢驗標準,謀新措,求突破,收到顯著成效。兩年來,共受理執行案件2592件,執結1993件,執結率為76.8%,執結標的額1.3億元,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該院執行局被授予“全國法院先進集體”榮譽稱號,人民法院報、河北法制報等諸多新聞媒體多次刊載該院的經驗作法和先進事跡;河北電視台以《服務大局謀發展、關注民生促執行》為題,拍攝專題片進行了連續報導。 一、查清執行底數 以落實“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總綱,以亮翻案件“底牌”為切入點,下大力破解涉民生執行難。 一是整章立制,完善執行台賬建設。制定案件流程管理辦法,涉及各類案件從立案到結案歸檔的每一個階段、明確規定運行方式、運行程式、質量標準、時限要求等內容,由主管院長把關簽字,防止執行案件漏登漏管。無論執結、中止、終本,必須按照“程式也是原則”要求,逐案完善法定程式,努力讓每一個案件都經得起歷史檢驗。二是內翻“箱底”,搜尋漏統陳年呆案。每名幹警必須將自己的箱櫃翻透,凡有涉執案件及其款物逐一到內勤處校對、登記,壓案不報的一律按辦私案處理,並交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責任。同時,該院還讓每一名在職人員逐人填寫保證書,保證沒有未登記案件。經過半個月的找索,共查出漏登的涉執陳年案件124件。三是眼界向外,查找游離涉執案。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放告”,並會同公安、信訪、鄉村等單位,廣泛查找台賬之外的案件,同時對已退休離崗的法院幹警逐人走訪,亮政策、做疏導、查案源。共查出“游離”涉執案件97件,涉及標的102萬元;其中涉民生案件13件,目前,已全部納入執行程式,執結79件,執行標的87萬元。 二、構建執行工作長效機制 圍繞破解“執行難”主題攻堅,該院注重探索方式方法,用心血和汗水最佳化執行效果。一是拉網集中執行常態化。將全市按鄉鎮劃為五片,每片組建一個包片執行組,平時以組為單位自主執行,對案情複雜、執行難度大的案件,由執行組摸清底數,上報執行局領導,為集中執行做好前期準備。集中執行由院領導帶隊,組成以執行局、法警隊為主,其它庭室骨幹參與的執行方陣,每次不少於30人,採取逐鄉(鎮)、逐村、逐戶“拉網式”的執行方法,由帶隊領導一線指揮,強力推進。在時間安排上,每周不少於2次。去年以來,共組織開展拉網式集中執行143次,涉案725件,執行標的4896萬元,收到顯著效果。二是實行交叉執行制度。對於超過4個月或5個月未執結的案件,分別以《催辦卡》、《督辦卡》形式進行催辦督辦;對於催辦、督辦期的案件,視情況指定交叉執行,或由申請執行人選擇自己信任的執行員(有迴避關係的除外)執行。同時,將催辦、督辦的案件列入集中執行範疇。三是建立執行“110”聯動制度。向社會公開執行人員的聯繫方式,當事人一旦舉報被執行人及財產線索,執行員立即上報局領導,由執行局長組織相關人員在兩小時之內趕到執行現場及時執行。四是從嚴“雙向”問責制度。針對執行工作壓力過大,過重的實際情況,該院認真反思過去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教訓,對消極辦案、辦關係案及違規辦案的4名幹警進行了通報批評和誡勉談話,對2人給予了調離執行崗位、離職培訓處理。同時嚴歷打擊惡意規避行為,對故意藏匿財產、仗勢抗拒執行者,及時固定證據,依法問責。去年以來,共行政拘留232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9人。 三、建立大執行工作格局 破解“涉民生執行難”離不開社會各界的支持和參與。一年多來,該院不斷擴大執行工作外延,借勢借力,聚合社會力量建涉民生大執行格局,取得良好成果。一是主動融入當地發展建設大局,爭取領導支持。緊緊圍繞當地黨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動請纓,勇於擔當,先後開展了“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攻堅戰”、“百名法官進企業”、“百名法官溫情惠民行”、“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等活動,共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322件,協助鄉鎮徵收社會撫養費3600多萬元,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833次,盤活資金9600餘萬元,為基層民眾解決難題、辦實事266件,受到晉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表揚。二是建立執行聯絡員隊伍。在鄉、村、社區(街道)的配合下,優選為人公道正派、在當地有威望、信息靈通的“三老”或基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擔任執行聯絡員,造冊登記,明確聯絡電話和工作任務,定期將本轄區的執行案件書面告知,讓其負責提供被執行人情況,反饋已執案件的民眾反映。全市共聘用聯絡員246名,提供有價值線索178條,反饋信息184條,為法院執行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極大幫助。三是建立涉民生執行聯席會議。組織社區、房管、車管、保險公司、金融、社保、稅務等部門成立聯席會,通報涉民生案件執行有關信息,共同研究對策,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及存放線索。一經發現,即行納入法院有關執行程式。在這些部門的積極參與配合下,共執行132案,涉及標的89萬元。四是大執行聯動格局。著力發揮大調解、大執行優勢,充分調動和藉助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基層組織、新聞媒體等各方面力量的積極性,共同注力涉民生執行。在市電視台開設《執行專題》欄目,對疑難、複雜案件,邀請電視台記者全程參與並跟蹤報導,同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廉政監督員參與、協助、監督執行。對確有能力而故意不履責的“老賴”,採取電視曝光,張貼公告、懸賞執行等各類形式,廣泛營造賴賬可恥的輿論氛圍,讓“老賴”無處可逃。

所獲榮譽

2012年以來,因工作成績突出,先後被晉州市人大授予“人民滿意公僕單位”;石家莊市中院授予“十八大維護穩定工作先進單位”、“商事審判工作先進單位”、“信息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兩次榮記集體三等功;2013年,在石家莊市23個基層法院年度綜合考評中名列第一;被石家莊市委政法委評為“雙案雙訪專項治理活動先進集體”;被省高院授予“河北省先進法院”榮譽稱號;執行局被省高院分別記集體二等功、集體一等功;被最高院授予“全國法院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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