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
《史記·孔子世家》:孔子在位聽訟,文辭有可與人共者,弗獨有也。至於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詞。弟子受春秋,孔子曰:“後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
譯文:孔子在司寇職位上審理訴訟案件時,判詞若有可以和別人共同商量的地方,就不獨自決定判詞。至於撰作《春秋》,他認為該寫的就寫,該刪的就刪,即使是子夏之流的高足弟子也不能建議一字一句。弟子們聽孔子授講《春秋》時,孔子說:“後代了解我憑的是這部《春秋》,而怪罪我也憑的是這部《春秋》。”(史家講求秉筆直書,但孔子卻利用不太明顯的字眼等隱諱的寫法,暗暗將自己的主觀看法加入其中,對歷史人物進行評價。後世對此有褒有貶。)
子夏,孔子弟子。以才思敏捷,文學著稱。所以,孔子經常跟子夏探討文學創作。孔子身後,大多儒家經典是由子夏傳下的。但就寫《春秋》而言,孔子是不肯讓子夏發表意見的。
文學解釋
所謂“春秋筆法”,也叫“春秋書法”或“微言大義”,是我國古代的一種歷史敘述方法和技巧。顧名思義,一種筆法而已,或者說一種使用語言的藝術,是孔子首創的一種文章寫法,即在文章的記敘之中表現出作者的思想傾向,而不是通過議論性文辭表達出來。
春秋筆法作為中國歷史敘述的一個傳統,來源於據傳《春秋》。《春秋》,魯國史書。相傳為孔子所修。經學家認為它每用一字,必寓褒貶。歷史上,左丘明發微探幽,最先對這種筆法作了精當的概括:“《春秋》之稱,微而顯,志而晦,婉而成章,盡而不污,懲惡而勸善,非賢人誰能修之?”(譯文:《春秋》的記述,用詞細密而意思顯明,記載史實而含蓄深遠,婉轉而順理成章,窮盡而無所歪曲,警誡邪惡而褒獎善良。如果不是聖人誰能夠編寫?)
由於孔子編寫《春秋》,在記述歷史時,暗含褒貶,行文中雖然不直接闡述對人物和事件的看法,但是卻通過細節描寫,修辭手法(例如辭彙的選取)和材料的篩選,委婉而微妙地表達作者主觀看法。後世作者為了闡述孔子的思想,撰寫了專門的著作以解釋《春秋》的內在涵義,特別是其中涉及禮的一些細節。
如“武公怒而戮之,曰:“胡,兄弟之國也。子言伐之何也”,既然已經殺掉了他(關其思),就沒必要再用對人的謙稱--“子”了
後世套用
微而顯:
杜預在《春秋左氏傳》中解釋:文見於此,而起義在彼。例如《為了忘卻的紀念》“她的體質是弱的,也並不美麗”。魯迅先生意在表明“意志是強的,思想美麗”。
志而晦:
文字簡約,含義隱晦。例如《孟子·梁惠王章句下·第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殺指無罪而殺,弒指以下犯上,誅則指有罪、有理而殺。這是春秋筆法中比較知名的動詞。又例如新聞報導中常有兩國進行了坦誠的交流,深入的交流。實際上‘坦誠’的真正意思是,雙方在會談中都直言不諱,並對某些問題發生過激烈的爭吵,都在向對方施加壓力,都在維護自己國家的利益。‘深入’的真正意思是:雙方的分歧很大,交鋒激烈,而且是各說各話,每個國家都在堅持自己的看法,兩國之間根本沒有交集。”
婉而成章:
委婉,避諱。春秋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這是中國古代的特有現象,大約起於周,成於秦,盛於唐宋,至清代更趨完密,民國成立後廢除,清朝文字獄是人盡皆知。
盡而不污:
客觀詳盡的記錄,不偏離,歪曲,隱瞞。例如《紀念劉和珍君》“從背部入,斜穿心肺”。“中了四彈,其一是手槍,立撲”。從背部入表明偷襲,屠殺,其一是手槍表明有軍官參與,是有組織,有預謀的。
懲惡而勸善:
不僅記敘,還進行主觀評價,使善者名垂青史,惡者遺臭萬年。例如:《五人墓碑記》對被殺五人應在歷史留下印記,不厭其煩的記錄了五人的名字”顏佩韋、楊念如、沈揚、馬傑、周文元。
據說孔子編寫《春秋》,在記述歷史時,暗含褒貶。後世作者為了闡述孔子的思想,撰寫了專門的著作以解釋《春秋》的內在涵義,特別是其中涉及禮的一些細節。這種作法被稱為微言大義或者春秋筆法,被中國古代的傳統所褒揚。宋歐陽修組織編修的《新唐書》、《新五代史》大量運用春秋筆法。
後來在民國初年全盤西化浪潮下,某些疑古派歷史學家對《春秋》是孔子編寫的說法提出了置疑,並批評這些為春秋作傳的著作中也有部分內容為牽強附會。按照某些人的標準,這種風格可能並不被稱許,因此這些人使用該詞可能包含一定的貶義。而更多肩負社會中流砥柱重責的現代歷史學家則在現代歷史中傳承、弘揚了春秋筆法這一華夏文化傳統。至抗戰爆發,春秋大義的價值始為更多人所重新認識。
【春秋筆法與公文寫作】
例句用法
春秋筆法運用中較知名的諸如三個表示殺的動詞:殺、弒、誅,其實各有深層含義。殺指無罪而殺,弒指以下犯上,誅則指有罪、有理而殺。
《孟子·梁惠王章句下·第八》中魏惠王問關於周武王討伐商紂之事:“臣弒其君可乎?”指武王是以臣子身份起兵推翻殺死了紂王。孟子回答:損害仁義之人,只不過是個“一夫”(即無道寡助的匹夫、獨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我只知道誅除了一個叫紂的有罪之人,卻沒有聽說過這是以下犯上的弒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