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令減刑敕

《春令減刑敕》是唐代李亨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春令減刑敕

國之用刑,兼在於慎恤,王者布澤,亦貴於乘時。所以《大易》陳規,必議緩獄;《周官》設教,遵於中典。朕躬臨寶位,憂念黎元,乾乾之心,日慎一日。況兵戎未息,征役尤繁,哀此下人,無忘夕惕。如聞州縣之內,多有纍囚,囹圄之間,動淹時序。每軫納隍之慮,常懷解網之仁。屬陽春布和,品匯鹹達,宜覃在宥之澤,俾葉生成之化。其天下見禁囚徒,死罪降流,流已下一切放免。其十惡反逆,及偽造頭首,強盜劫殺,官吏犯贓枉法等,害政既甚,在法難容,不在此限。其諸供司及作曹,非切要外,並宜減省。京畿諸色和糴,一切並停。其天下百姓,灼然單貧交不存者,緣租庸先立限長行,每鄉量降十丁。猶恐編戶之中,懸磬者眾,限數既少,或未優矜。其實不支濟者,宜令每鄉量更矜放,待資產稍成,任依常式。以天下未寧,頻申赦令,公私庶務,優恤蓋多,載覃宥過之恩,庶及措刑之美。宣示中外,知朕意焉。

作者簡介

李亨(711—762)唐朝皇帝。唐玄宗第三子。開元二十六年(738年),立為皇太子。天寶十五年(756年),安史叛軍攻占潼關,隨玄宗倉皇西逃,至馬嵬驛(今陝西興平境),當地士眾遮攬西進,乃與玄宗分手,北上靈武即皇帝位,遙尊玄宗為太上皇。756年—762年在位。至德二年(757年),郭子儀帥眾與回紇軍收復長安、洛陽。當時約定:“克城之日,土地,士庶歸唐,金帛、子女皆歸回紇。”致使洛陽遭受很大破壞。三年,迎玄宗歸長安。在位期間,寵信張皇后,縱其干預政事,又信用宦官李輔國等,使之操縱軍政大權,遂致宦官勢力日益囂張。寶應元年(762年),李輔國、程元振發動事變,殺死張皇盾和越王系等,擁立太子李豫。因而驚憂而死。廟號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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