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增加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依法治縣和法治昔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 縣工作,指導檢查全縣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擔依法治縣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指導、監督、管理全縣的律師工作、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監督、管理全縣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導、監督全縣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和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
(六)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工作。
(七)參與組織實施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八)對全縣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和仲裁機構進行業務管理。
(九)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複議、應訴等法制工作。
(十)指導、組織法學教育、法學理論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論研究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服裝、警車等裝備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計畫、財務和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三)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管理鄉鎮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員。
(十四)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司法局設三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督促落實;負責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文秘、會務、接待、督查、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和統計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裝備和基本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關和全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等工作;負責全系統應急管理工作和車輛管理工作;負責計生和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法制宣傳教育股
擬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和法治昔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在全體公民中開展普及法律常識教育工作。指導檢查全縣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縣工作;負責全縣普法、依法治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行政執法檢查,管理、指導全縣各鄉鎮、各行業的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宣傳工作;組織指導法制宣傳報導工作。負責組織全縣的法學教育工作,制定本系統內在職幹部的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法律自學教育工作和法學會工作。
(三)基層工作管理股
指導、監督全縣司法所的業務工作和司法助理員的培訓工作;指導、監督全縣人民調解工作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承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申報;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監督檢查司法所、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幫教安置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解決社區矯正和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負責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的工作規劃和建章立制等。
人員編制
縣司法局政法專項行政編制為30名,(局機關14名、鄉鎮司法助理編制12名、公證處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2副,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紀檢組長(紀委書記)按有關規定配備。
其他事項
(一)管理與承辦
管理、承辦法律援助工作的相關職責由縣法律援助中心負責。
(二)下屬事業單位的一般性事項下
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最新動態
去年以來,昔陽縣認真貫徹全省矛盾調處左權會議精神,將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來抓,著力構建機構聯建、陣地聯合、流程聯通、隊伍聯動、難題聯診的“五聯”工作機制,提升了工作效能,有效維護了民眾利益,促進了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