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95年6月畢業於中南政法學院(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國際經濟法系本科,獲法學學士學位;2003年畢業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部,獲法學碩士學位。1995年7月-2000年6月在山東煙臺一集體公司法律顧問處工作;2003年7月至現在,於廣東警官學院法律系商法教研室從事教學和研究工作,職稱是講師。
研究方向
是國際貿易法法,主講課程是國際經濟法學。
主要貢獻
1.《世界貿易組織補貼規則研究》,《政法學刊》2004年第6期;
2.《涉外海上侵權的法律適用》,《中國水運》2005年第1期;
3.《論懲罰性賠償》,《學位》2005年第4期;
4.《對保障措施中“未預見的發展”要件的解讀——兼論我國調查報告的完善》,《政法學刊》2006年第3期;
5.《淺論<國際經濟法學>教材存在的問題及修改建議》,《攀枝花新論》2006年第1期
6. 參編了譚玲教授主編的《經濟法》,撰寫了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一章,約2萬餘字,中國檢察出版社2005年3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