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職能
一、公文處理職能1.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日常公文處理,做好文書檔案管理、機要檔案保密、印鑑管理等工作。
2.辦理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縣委傳送縣政府的公文。
3.辦理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向縣政府的請示、報告,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4.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審核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函、電等公文。
二、調研信息職能
1.起草和修改縣政府領導講話稿和縣政府綜合材料。
2.根據縣政府領導的要求,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縣政府領導科學決策服務。
3.收集、編輯、報送國務院、省、市、縣政府領導參閱的信息資料。
三、督促檢查職能
1.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縣委、縣政府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2.督促檢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領導重要批示處理落實情況,並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3.督促檢查省、市、縣人大、政協交辦的建議、提案的執行和處理落實情況,並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四、協調事務職能
1.根據縣政府領導要求,組織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省、市屬駐明單位、駐軍等關係,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2.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3.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4.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協助縣政府做好同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縣總工會、民主黨派等聯繫工作。
5.負責縣政府駐外辦事處(聯絡處)及歸口單位的管理工作。
五、搞好服務職能
1.負責縣政府領導重要活動的安排。
2.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3.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政府部門和海外重要賓客的接待工作。
4.指導各鄉(鎮)政府辦公室工作。
5.做好行政後勤事務,為縣政府領導及機關工作人員服務。
六、經濟體制改革職能
對全縣經濟體制改革進行調查研究,向縣政府報告經濟體制改革中的情況、問題和對策建議,制定經濟體制改革的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七、外事僑務職能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制定的各項外事、僑務政策,審核各部門、單位報請政府審批的外事外件,開展僑務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和指導引進華僑、華人及港澳同胞資金、技術、人才的工作。
八、人民防空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人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檢查指導全縣人防教育,研究制定全縣人防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人防組織指揮工作。
機構設定
綜合科1.負責縣政府和辦公室檔案、政府綜合性材料和其他相關材料的起草、修改、審核工作。
2.負責做好縣政府全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和各類專題會議的材料準備、會議記錄和紀要整理,協助做好會務工作。
3.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和不同階段工作重點組織開展調查研究,辦好《政務調研》、《要事通報》。
4.負責收集、整理、綜合鄉鎮、部門和企業上報的有關材料。
5.負責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督查科
1.負責縣政府各個時期中心工作、重點工作和政府有關會議、重要檔案議定事項的督查反饋工作。
2.負責縣人大代表建議、縣政協委員提案的交辦、督辦及反饋工作。
3.負責請示件的登記、 送審和領導批示件的督查反饋工作。
4.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妥善保管有關承辦件和領導批示件,及時書面報告辦結情況。
5.對各類承辦件,要嚴格審查、核對, 如有不符要求之處,及時向送文單位查清後再送審。
6.負責《督查通報》的編髮工作。
7.認真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要科
1.認真做好國務院、省、市政府及其辦公廳(室)以及上級部門下發的檔案(含電子郵件)、資料、 來函的簽收、拆封、登記等工作,並及時呈送領導閱批和傳遞。
2.認真做好檔案和資料的收集整理、清退銷毀和立卷歸檔工作。
3.建立和實行檔案的查對、借閱、登記、利用、統計制度。
4.嚴格管理縣政府、縣府辦印章,除正常檔案外,其他檔案經批准後方可用印。
5.負責辦公室平時書刊、資料的訂閱工作。
6.認真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