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法律運作中的權力與文化

明清法律運作中的權力與文化

本書9篇論文的作者,由奏摺、題本、州縣檔案、衛選簿等官方史料,以及契約文書、訟師秘本等民間史料,分別討論了明清中國的訟師心態、軍戶充繼、科考假冒名籍、民間祠祀,以及犯奸、親屬間的人命案件、買賣妻子,乃至於契約與習慣法問題、船運糾紛等議題;各篇文章試圖這些不同的法律現象放入一個更廣闊的社會史、政治史、經濟史與文化史視野做更細緻與巨觀的考察。

內容簡介

本書為明清法律運作中的權力與文化問題,提供了具體而有用的論證與觀察。

經由奏摺、題本、檔案等官方史料,以及契約史書、訟師秘本等民間史料,考察了明清的諸多法律與社會世相,並將這些不同的法律現象放入一個更廣闊的社會史、政治史、經濟史與文化史視野做更細緻與巨觀的考察。

本書有效說明了當時社會經濟與司法體系的互動關係和支撐司法的核心價值觀,闡釋了明清有關法律的話語、修辭與形象等問題,為中國法史學作品如何與西方演變做更有效的比較與對話,提供了優秀的範本。

作者簡介

邱澎生

畢業於台灣大學,歷史學博士,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教授。主要研究明清中國經濟與法律領域的長期演變,諸如商人、士人與官員對財富分配、契約執行乃至於涉及“公利/私利”等經濟事務的價值心態,以及官員、幕友與訟師如何建構法學知識。探究這些“價值心態”與“知識結構”如何與當時中國的經濟與法律制度互動影響並且彼此界定,是其主要的研究關懷。

陳熙遠

畢業於台灣大學,哈佛大學歷史與東亞語文聯合博士,台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研究關注的議題,主要聚焦於文化傳統與禮教秩序如何隨著歷史內外在條件的改變而面臨斷續、轉化或重整等種種課題。

目錄

岸本美緒

導言

一、 支撐司法的核心價值觀

二、 社會經濟與司法之間的互動關係

三、 話語(discourse)、修辭(rhetoric)、 形象(image)

四、 西方的法律體系與中國法史學

上編 法律規範與社會實踐

夫馬進

訟師秘本《珥筆肯綮》所見的訟師實像

於志嘉

論明代垛集軍戶的軍役更代——兼論明代軍戶制度中戶名不動代役的現象

一、前言

二、《王恭毅公駁稿》載“爭襲官職”一案:與毗陵屠氏比較

三、垛集軍的軍役更代

四、“頂名補役”與“戶名不動代役”

五、結論

陳熙遠

在民間信仰與國家權力交疊的邊緣——以明代南京一座祠祀的禁毀為例證

一、前言

二、地方神與地方造神:劉洞信仰的形成

三、在官方與非官方之間:劉公廟世俗網路的開展

四、地方祠祀與歲時節慶

五、游移在祀典與法典的邊緣:“淫祀”

六、幽明一理:從陽教到陰教

七、結語:在國家權力邊緣中滋長的民間信仰

岸本美緒

冒捐冒考訴訟與清代地方社會

一、前言

二、清代的良賤規定和冒捐冒考問題的發生

三、山東省金鄉縣冒考案

四、政府和民間在身份糾紛中的互動關係

五、結語

賴惠敏

法律與社會——論清代的犯奸案

一、前言

二、從族群看清代的犯奸審判

三、盛清的廟會活動與犯奸案件

四、清末的社會與犯奸審判

五、結論

下編 經濟生計與法律規範

鞏濤

地毯上的圖案:試論清代法律文化中的“習慣”與“契約”

一、前言

二、“習慣”與“契約”:術語背後的概念

三、清代法律文獻中的契約

四、質疑中國契約的法律意義

五、結論

步德茂

18世紀山東的殺害親人案件:貧窮、絕望與訟案審理中的政治操作

一、史料方面的問題

二、犯罪的人口統計學與光棍

三、光棍與法律

四、犯罪的區域差異

五、運氣不好的佃農

六、不幸的賭徒

七、“光棍”概念的創造(Making)

八、結語

邱澎生

國法與幫規:清代前期重慶城的船運糾紛解決機制

一、前言

二、重慶城航運業發展、經社結構與船幫團體的形成

三、船運糾紛的類型及其調解審理過程

四、制度變遷中的“國法”與“幫規”

五、結論

蘇成捷

清代縣衙的賣妻案件審判:以272件巴縣、南部與寶坻縣案子為例證

一、前言

二、社會現實/清代律例

三、賣妻案件為何來到公堂之上?

四、父權制觀點下的妻子與土地

五、妻子與其娘家的主體位置

六、州縣自理的審判類型

七、覺羅祥慶的賣妻裁斷

八、非州縣自理的審判——刑科題本的賣妻行為

九、賣主的貧困值得寬容嗎?

十、清代地方官府裁斷的解釋

十一、結論:兩種裁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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