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惠來縣衙

康熙三十八年(1699),知縣查曾榮重建兩坊,東坊改名為“畏天”,西坊改名為“保赤”。 康熙三十年(1691),知縣歐偕鼎重建儀門。 明萬曆三十三年(1605),知縣游之光重修,始命名為“尊美堂”,取尊“五美”之義。

從今南門大街自南向北行進,迎面是一面照壁。照壁也叫影壁,是中國建築的獨特形式,它能擋住外人視線,使外人不能對裡面的辦公人員一覽無遺,從風水上講它有“避邪”的作用,即不沖,民間大戶人家也常用。照壁前面橫街東西有兩個亭坊,東坊是“仁育”,西坊是“義正”。康熙三十八年(1699),知縣查曾榮重建兩坊,東坊改名為“畏天”,西坊改名為“保赤”。照壁後面是譙樓,即縣衙大門。譙樓初建時矮小簡陋,明萬曆三十三年(1605),知縣游之光(1604~1609年任)捐錢重建,“四隅廣一十八丈,高三丈一尺”(引自康熙版《惠來縣誌》)。康熙三十年(1691),知縣歐偕鼎重建譙樓。樓上掛匾“第一譙樓”。門上掛匾“千秋保障”,取千秋永鎮之意。大門兩邊掛一副對聯,上聯“無有反側無有偏黨願嘉與百姓平平共登斯路”,下聯“可對天知可對人言敢謂開重門洞洞正如我心”。表明執政者光明正大、公道正義。樓上也有一副對聯,上聯“排闥靜觀當前雞犬桑麻盡成景色”,下聯“扃扉細聽莫把祁寒暑雨誤作潮聲”。顯示執政者傾聽民聲、了解民意的願望。
在縣衙大門外有申明亭2座,也是游之光在任時所建,東邊是“癉惡亭”,西邊是“旌善亭”。“癉惡亭”東邊原有一間“總鋪”,總鋪是負責傳遞全縣官方文書的機構,游之光任知縣時把它改建為“監鋪”,羈押輕犯。
走進縣衙大門,迎面是儀門。按《辭海》解釋:“儀門,明清兩代稱官署大門之內為‘儀門’,取有儀可象之意。”儀門是縣令到任,迎送上級官吏出入之門,平時出入走東邊的生門,西邊的是死門,是解押死囚犯出入的,平時是關閉的。康熙三十年(1691),知縣歐偕鼎重建儀門。雍正八年(1730),知縣張玿美捐資重修儀門。儀門外東邊是一座土地祠,土地祠旁邊是迎賓館。知縣林正康(1588~1591年任,1593年回任)於明萬曆二十一年(1593)修建迎賓館,初建時屋宇簡陋潮濕,明萬曆三十四年(1606)游之光重建。後因年久失修而倒塌,到清康熙七年(1668),知縣孫汝謀(1664~1671年任)捐俸重修。儀門外西邊是貫城,即監房。
走進儀門,中間是一條石鋪甬道。甬道中有一座“戒石亭”,一般上面刻有“公生明,廉生威”幾個字,是皇帝用來告誡縣老爺辦案要光明正大,才能在老百姓心目中樹立起威信的戒條。甬道兩邊是兩棵榕樹,今仍在,已是枝繁葉茂的大榕樹,成為歷史的見證。榕樹兩邊是書吏廊房,是縣衙的職能辦事機構,東邊是吏、戶、禮房,西邊是兵、刑、工房,東西兩邊共有12間。吏房掌管官吏的選任、述職、提拔、分配等事宜,戶房主要掌管賦稅、戶口、勸農等事,禮房掌管禮樂、祭祀、宴樂及學校貢舉的政令等事,兵房負責武官的提拔、選用、考查、兵籍、軍令等事宜,刑房負責緝拿盜賊,工房負責地方工程的營造。吏、戶、禮房的東邊還有吏宅一座。
走過甬道,迎面就是知縣辦公的公堂。據康熙版《惠來縣誌》記載,公堂“周圍一百十丈”。有正堂一座(左耳房庫,右架閣庫,架閣庫就是檔案庫),第二任惠來知縣蔣恩修建後,經何英才(1535~1539年任)、林春秀(1539~1541年任,1550~1554年回任)、官德章(1543~1547年任,1554年回任)等知縣陸續修繕。明萬曆三十三年(1605),知縣游之光重修,始命名為“尊美堂”,取尊“五美”之義。“五美”是孔子教導學生從政的5種品德:“惠而不費,勞而不怨,欲而不貪,泰而不驕,威而不猛。”意思是:要給百姓以恩惠而自己卻無所耗費,使百姓勞作而不使他們怨恨,要追求仁德而不貪圖財利,莊重而不傲慢,威嚴而不兇猛。正堂是知縣審理刑事案件,舉行重大典禮,迎送上級官吏,接受聖旨的地方。再進去還有川堂一座,川堂是正堂和後堂之間的輔助建築物,掛匾“清勤率屬”,取清廉、勤勉、謹慎之意;到清朝時匾改為“忠恕堂”。雍正八年(1730),知縣張玿美捐資重修川堂。公堂大廳前面有一列卷蓬,先用茅草蓋頂,曾多次被颱風刮掉,明嘉靖三十五年(1607),游之光改用木瓦覆蓋。
正堂東邊是贊政廳,知縣孫汝謀(1664~1671年任)於康熙六年(1667)重建。正堂西邊是龍亭庫。
“忠恕堂”進去是縣堂後宅衙,是知縣家眷住的地方。有門屋一座,前堂一座,游之光題匾“視如堂”,取“視民如傷”的意思。後堂一座,東西兩邊各有一間廂房,掛匾“觀我堂”,取容易觀察“我”的生活之意。後堂後面有一座“望海樓”,東邊是3間廚房,西邊是3間房間,西南3間作為書房。“望海樓”前面原有一個池塘,後來填平蓋房。康熙十一年(1672),知縣程學灝改建後宅衙內署。雍正四年(1726),知縣王人傑捐資重建內署東書廳。
以上正堂、川堂、縣堂後宅衙構成縣衙的主體部分。
在正堂贊政廳的東邊,是典史衙。《辭海》解釋:“典史,官名。元始置,明清沿置,為知縣下掌管緝捕、監獄的吏官。”就是說,典史衙相當於今公安機關。典史衙有門屋一座,正廳一座,後廳3間,廂房各一間。因風吹雨打,明顯損壞,典史陳鈳於明萬曆三十五年(1607)主持重新修建,廳左右各擴建一間書房,門外左邊還建一座土地祠。
在正堂龍亭庫西邊,是際留倉和預備倉,是存放物資的倉庫,兩倉相連。際留倉是明知縣何英才興建的,共5間。預備倉也有5間房和中官廳一座,年久失修,逐漸朽壞。明萬曆三十六年(1608),游之光申請重建,得到批准,委託典史陳鈳督造。用杉木作樑柱,高2丈1尺,倉前留2尺多築台階,地面用灰沙壓堅實,避免潮濕。倉後空地建小房3間,作為倉庫管理員的住所。
誠如康熙版《惠來縣誌·公署》所評:“惠邑僻壤,燕寢雖乏凝香,而庭堪調鶴;郵亭未落燕泥,而門可容車。敢雲鄒魯之邦,亦曰小國之體。”可以說,明清時期,惠來雖是“僻壤”,但縣衙還是具備“小國之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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