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聖旨
明代聖旨由河北省邢台市廣宗縣文保部門近日在北塘疃鎮小固堡村一戶姓郭的村民家中發現,該明代聖旨為明英宗於正統十二年(1447年)頒發給時任南京戶部雲南清吏司主事郭(王扁,音賓)之父郭士賢的,距今568年,這道聖旨為青黃兩色絹本,長1.92米,寬31厘米。右首繡有“奉天誥命”四字,左側繡有“宣德二年”。開頭為“奉天承運,皇帝敕曰”,內容用楷書書寫,字型工整端正,行文簡潔流暢。末端蓋有皇家“敕命之寶”方形印章,頒旨時間為正統十二年閏四月二十日。
行家介紹
聖旨全文共135字,字跡清晰可辨。邢台市地方志學會副會長谷華池告訴記者,聖旨正文大意是南京戶部雲南清吏司主事郭(王扁,音賓)為國家出謀獻策,效力任事,盡職盡責,所以朝廷對其推廣封贈,以示恩典,使其雙親榮顯,因此封贈其父郭士賢。
持旨人說
持有這道聖旨的郭姓村民今年已有76歲高齡。老人說,這道聖旨傳了19代,接手時有棕色聖旨托架,平時放於托架,每年夏天曬一曬,它不僅記錄著郭氏先人們的功績,還是教育後人的重要題材。
發現意義
邢台市廣宗縣文物保護管理所所長王月群說,這道聖旨真實記錄了我國封建社會的推恩制度,對於研究明前期社會文化具有很高的史料參考價值。